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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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二次)

项目名称: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
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采购文件4,*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 (略) ”(http://**.cn)网站带水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未 (略) 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未 (略) 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请申请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富平县庄 (略) 1号

联系方式: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云芳杨永丽杨丽萍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2年09月07日


项目概况

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二次)

项目名称: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
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详见采购文件4,*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环卫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提供“ (略) ”(http://**.cn)网站带水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未 (略) 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未 (略) 副102号陕西荣军服务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请申请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富平县庄 (略) 1号

联系方式:0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13楼1304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云芳杨永丽杨丽萍

电话:029-*

陕西 (略)

2022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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