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辽宁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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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辽宁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日1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森贤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森贤024-*

项目概况

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

项目名称: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库建立;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3.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校验及对比分析 ;4.大气污染源特征及防治对策分析;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本项目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3、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 (略)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3.com),邮件主题“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与响应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不需要密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厅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联系方式:吴森贤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森贤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日1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森贤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森贤024-*

项目概况

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Y*

项目名称: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库建立;2.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3.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校验及对比分析 ;4.大气污染源特征及防治对策分析;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本项目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

2、 邮寄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3、 采购全过程直至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 (略) 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若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选择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63.com),邮件主题“20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并写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无问题后方可购买。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至开标现场(未到现场的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与响应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材料不需要密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厅     

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方式:金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68号(A-11-7)            

联系方式:吴森贤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森贤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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