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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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9日14: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西北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杰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正杰 0951-*
代理机构名称西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小燕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GJ-ZC-*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禁毒宣传品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略)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方式:供应商请于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q.com邮箱进行报名(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北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联系方式:张正杰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北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马小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杰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9日14: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西北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杰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正杰 0951-*
代理机构名称西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小燕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GJ-ZC-*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宣传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禁毒宣传品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略)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北 (略) (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方式:供应商请于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报名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q.com邮箱进行报名(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售价:¥*,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北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联系方式:张正杰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北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豪庭综合楼写字楼7楼            

联系方式:马小燕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杰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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