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木制台、桌类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1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西城高速出入口高速交警七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龙岗花园19幢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8-* |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梅列区龙岗花园19幢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1-1 | 办公会议桌椅采购项目 | 1(批) | *元 | 详情见招标文件 | 吴女士 | * |
备注 | 注: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以下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1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随身携带的材料: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列区龙岗花园19幢201
方式:到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尤溪县城关镇水东锦鸿佳园12幢319铺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尤溪县城关镇水东锦鸿佳园12幢319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地址: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西城高速出入口高速交警七大队
联系方式:吴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龙岗花园19幢201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其他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木制台、桌类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1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西城高速出入口高速交警七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龙岗花园19幢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8-* |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梅列区龙岗花园19幢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办公会议桌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1-1 | 办公会议桌椅采购项目 | 1(批) | *元 | 详情见招标文件 | 吴女士 | * |
备注 | 注: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以下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1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 |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 (略) 址)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投标人随身携带的材料: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梅列区龙岗花园19幢201
方式:到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尤溪县城关镇水东锦鸿佳园12幢319铺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尤溪县城关镇水东锦鸿佳园12幢319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 (略) 支队七大队
地址:尤溪县西城镇玉池村西城高速出入口高速交警七大队
联系方式:吴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龙岗花园19幢201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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