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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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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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舟山 (略) 受舟 (略) 的委托,对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准时参加。

一、 采购项目货物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化学品名称

纯品/混合物

CAS NO

有害成分

浓度

其他要求

备注

1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

纯品

124-38-9

二氧化碳

≥99.9%

运输:≤25m3槽罐车

本次采购量以舟 (略) 具体使用情况而定。年采购总量暂定150吨,单价为1800元/吨, 最高限价为27万元。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氧化碳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单位生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和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日10:00(北京时间),舟 (略) 二楼会议室。

四、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携带唯一授权书原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投标报价一览表(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6.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也可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资料。前来参加的供应商代表 (略) 防疫要求,不符合规定不能进入开标现场提交资料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前来现场的供应商代表在资料提交后即行离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结合自身条件报价,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截至询价会议时间,签到的供应商多于2家(含)时,会议正常召开。少于2家时,业主可直接发包或重新询价。

六、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间交货。执行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验收合格并满足化学药剂技术性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以30天为结算周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九、交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时间、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

十、其他:

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最终采购量视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而定,结算时的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成交单价不变。

2.如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舟 (略) 网站(http://**:8088/zssw/)。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舟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海水淡化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舟山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沈凤 *

质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女士 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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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舟山 (略) 受舟 (略) 的委托,对海水淡化厂二氧化碳药剂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准时参加。

一、 采购项目货物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化学品名称

纯品/混合物

CAS NO

有害成分

浓度

其他要求

备注

1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

纯品

124-38-9

二氧化碳

≥99.9%

运输:≤25m3槽罐车

本次采购量以舟 (略) 具体使用情况而定。年采购总量暂定150吨,单价为1800元/吨, 最高限价为27万元。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氧化碳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投标产品必须由本单位生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和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

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日10:00(北京时间),舟 (略) 二楼会议室。

四、询价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携带唯一授权书原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氧化碳)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投标报价一览表(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6.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供应商也可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资料。前来参加的供应商代表 (略) 防疫要求,不符合规定不能进入开标现场提交资料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前来现场的供应商代表在资料提交后即行离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最高限价结合自身条件报价,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现场抽签确定。截至询价会议时间,签到的供应商多于2家(含)时,会议正常召开。少于2家时,业主可直接发包或重新询价。

六、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交货方式及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间交货。执行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验收合格并满足化学药剂技术性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的情况下,采购人以30天为结算周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九、交货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的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时间、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

十、其他:

1.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数,最终采购量视采购人实际使用情况而定,结算时的实际数量以采购人出具的供货通知函为准,成交单价不变。

2.如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按合同执行。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本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舟 (略) 网站(http://**:8088/zssw/)。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舟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六横镇台门海水淡化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舟山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沈凤 *

质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女士 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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