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遴选消费促进试点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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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遴选消费促进试点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 (略) 场加快回暖, (略) 经济平稳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略) 委、市政府拟投入*元,以发放消费券 (略) 范围内开展商超、零售、住宿、餐饮、加油站等大范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活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升级, (略) 遴选消费促进试点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商 (略) 登记注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交易地、经营 (略) 辖区内的线下实体商户;

2.参加促消费试点企业须在汝州本地正常纳税,且信誉良好;

3.商超、零售、住宿、餐饮、加油站等行业优先从统计部门在列的限额以上企业库或符合入库条件的拟入库企业中选取试点企业。同时, (略) 老字号、绿色商场、平安商场、诚信商户等积极申报参加消费促进活动试点。

4.电子消费券用于线下实体店结算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 (略) “云闪付APP”收款。商户需具备“云闪付APP”受理功能,通过收银终端(如:POS机、收银机、扫码盒子、静态收款码牌等)参与活动,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所有销售订单必须在企业统一收银系统结算,纳入企业销售额核算,形成完整的订单核销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0日—14日

三、报名方式

企业自愿报名, (略) (略) 站(http://**)公告公示栏下载并如实填报《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活动企业报名登记表》《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政府补贴合作承诺书》,电子档发送至:*@*26.com。纸质版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两份) (略) 商务局201室。

联系电话:0375-* *

(略) 消费促进活动企业报名登记表.doc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政府补贴合作承诺书.doc


2022年9月9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保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 (略) 场加快回暖, (略) 经济平稳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略) 委、市政府拟投入*元,以发放消费券 (略) 范围内开展商超、零售、住宿、餐饮、加油站等大范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活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促进消费升级, (略) 遴选消费促进试点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商 (略) 登记注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交易地、经营 (略) 辖区内的线下实体商户;

2.参加促消费试点企业须在汝州本地正常纳税,且信誉良好;

3.商超、零售、住宿、餐饮、加油站等行业优先从统计部门在列的限额以上企业库或符合入库条件的拟入库企业中选取试点企业。同时, (略) 老字号、绿色商场、平安商场、诚信商户等积极申报参加消费促进活动试点。

4.电子消费券用于线下实体店结算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 (略) “云闪付APP”收款。商户需具备“云闪付APP”受理功能,通过收银终端(如:POS机、收银机、扫码盒子、静态收款码牌等)参与活动,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所有销售订单必须在企业统一收银系统结算,纳入企业销售额核算,形成完整的订单核销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0日—14日

三、报名方式

企业自愿报名, (略) (略) 站(http://**)公告公示栏下载并如实填报《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活动企业报名登记表》《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政府补贴合作承诺书》,电子档发送至:*@*26.com。纸质版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两份) (略) 商务局201室。

联系电话:0375-* *

(略) 消费促进活动企业报名登记表.doc

(略) 2022年消费促进政府补贴合作承诺书.doc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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