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
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
(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8,*
最高限价:人民币8,*
包号:01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2022年10月20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要按照台安县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台安县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众兴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3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ohu.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兴 (略)
账号:*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辽宁众兴 (略)
2022 年9月9日
(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大市场智慧农贸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8,*
最高限价:人民币8,*
包号:01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2022年10月20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兴 (略) ( (略) 台 (略) 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开标现场人员,要按照台安县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执行(详见每日台安县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众兴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3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ohu.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兴 (略)
账号:*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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