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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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GB*—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规定,油气处理装置、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等均要求低于规定的排放限值,为实时准确的检测非*烷总烃的排放,实现对易挥发性气体装置的有效监测,需采购便携式总烃、*烷和非*烷总烃测量仪。 项目金额概算:*。 资金来源:隐患治理资金。
项目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处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如响应人为产品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次询价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 2.审查要求: (1)在项目物资要求:基本要求中的(1)至(15)项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以确认产品性能符合要求;(16)至(19)项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或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如响应人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在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服务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并派专业人员赴我方要求场所进行使用培训;产品的试用期为1个月:如产品在试用期内符合技术要求,我方支付合同款项;如产品技术性能等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同自动终止,我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此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提供相关框架或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需提供2022年9月10日前发票)。 4. 以下资料每页应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表、综合业绩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放入响应文件内)。 5.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本,一正四副,响应文件统一加盖单位红章(骑缝章),密封后现场开封。 6.服务商制作的响应文件中各种证书须合格有效,响应文件中如出现过期的相关资质,取消其谈判资格。
采购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 凡具备响应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9月14日至 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2.发送电子邮件后进行电话确认。 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结束后,将《中 (略) 便携式总烃、*烷和非*烷总烃测量仪采购项目询价须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各报名单位,请报名单位按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准时邮寄、递送响应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辛亮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3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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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采购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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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量仪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GB*—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规定,油气处理装置、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等均要求低于规定的排放限值,为实时准确的检测非*烷总烃的排放,实现对易挥发性气体装置的有效监测,需采购便携式总烃、*烷和非*烷总烃测量仪。 项目金额概算:*。 资金来源:隐患治理资金。
项目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处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如响应人为产品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次询价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 2.审查要求: (1)在项目物资要求:基本要求中的(1)至(15)项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以确认产品性能符合要求;(16)至(19)项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或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如响应人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承诺书),在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需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服务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并派专业人员赴我方要求场所进行使用培训;产品的试用期为1个月:如产品在试用期内符合技术要求,我方支付合同款项;如产品技术性能等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同自动终止,我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此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提供相关框架或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需提供2022年9月10日前发票)。 4. 以下资料每页应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表、综合业绩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放入响应文件内)。 5.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本,一正四副,响应文件统一加盖单位红章(骑缝章),密封后现场开封。 6.服务商制作的响应文件中各种证书须合格有效,响应文件中如出现过期的相关资质,取消其谈判资格。
采购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 凡具备响应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9月14日至 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2.发送电子邮件后进行电话确认。 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结束后,将《中 (略) 便携式总烃、*烷和非*烷总烃测量仪采购项目询价须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各报名单位,请报名单位按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准时邮寄、递送响应文件
项目单位联系人:辛亮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3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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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下载说明:1、先复制下方附件名的完整名称(不要点击),包括点儿“.”后面的文件扩展名后,2. 鼠标右键点击附件名的完整名称,在弹出的右键菜单中点击【链接另存为..】的方式进行下载附件。3、需要将刚刚复制的文件名粘贴替换后,再点击保存,这样下载的附件文件即可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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