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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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安仁县水利局的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YB-CZZF (FW)-*

3、采购项目预算:*.*元

4、采购内容:湖南省安仁县永乐江等内河砂石矿,本次工作区共9处采砂场(10个采区),其中永乐江河道6处,莲花江、猴子港、太平港各1个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5年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1

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北 (略) 香榭大厦8楼805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邝女士

2、电话:07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安仁县水利局

(2)地址:安仁 (略)

(3)联系人:张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英邦 (略)

(2)地址: (略) 北 (略) 香榭大厦8楼805室

(3)联系人:邝女士

(4)电话:0735-*


安仁县水利局的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YB-CZZF (FW)-*

3、采购项目预算:*.*元

4、采购内容:湖南省安仁县永乐江等内河砂石矿,本次工作区共9处采砂场(10个采区),其中永乐江河道6处,莲花江、猴子港、太平港各1个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5年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1

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安仁县永乐江及其支流9处采砂场经营权招商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北 (略) 香榭大厦8楼805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邝女士

2、电话:073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安仁县水利局

(2)地址:安仁 (略)

(3)联系人:张先生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英邦 (略)

(2)地址: (略) 北 (略) 香榭大厦8楼805室

(3)联系人:邝女士

(4)电话: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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