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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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行政区域岐山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5日1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预算金额¥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岐山县青 (略) 2号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地址:岐山县青 (略) 2号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略)

2022年09月15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行政区域岐山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5日1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预算金额¥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岐山县青 (略) 2号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
1 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青化镇农村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供应商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至 2022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青化镇政府

地址:岐山县青 (略) 2号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金 (略) 凯旋城铭座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略)

2022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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