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项目概况】
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1、项目编号:WHSL-FW-2022-1117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J*-2970
tt3、项目名称: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tt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t
t5、预算金额:125(万元)
t6、最高限价:125(万元)
t7、采购需求:
ttt新华街道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附件t
t8、合同履行期限:1年
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ttt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tt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t
tt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t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t
t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t
t三、获取采购文件
ttt1、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2、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或网络
t3、方式:
ttt现 (略) 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2)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一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申请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授权代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26.com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t
tt4、售价:0(元)
t四、响应文件提交
ttt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t
ttt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t
t3、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开标室
t五、开启
ttt1、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t
t2、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开标室t
t六、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t七、其他补充事宜
ttt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公告媒体:湖北省 (略) (网址:http://www.ccgp-http://**)
3、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4、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武汉 (略) 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7-*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t
ttt地址: (略) 江 (略) 新育村32号t
ttt联系方式:027-*t
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称:武汉 (略) t
ttt地址: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t
ttt联系方式:027-*t
t3、项目联系方式
ttt项目联系人:陈灿、文燕、王鹏t
ttt电话:027-*t
t【项目概况】
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或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t1、项目编号:WHSL-FW-2022-1117
tt2、采购计划备案号:J*-2970
tt3、项目名称:新华街道食堂购买餐饮服务
tt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t
t5、预算金额:125(万元)
t6、最高限价:125(万元)
t7、采购需求:
ttt新华街道食堂服务项目,详见附件t
t8、合同履行期限:1年
t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ttt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tt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t
tt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t
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t(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t(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tt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t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t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t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tt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t
t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ttt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t
t三、获取采购文件
ttt1、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t
tt2、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或网络
t3、方式:
ttt现 (略) 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2)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一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申请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授权代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26.com邮箱,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申请人发出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t
tt4、售价:0(元)
t四、响应文件提交
ttt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t
ttt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t
t3、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开标室
t五、开启
ttt1、时间:2022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t
t2、地点: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武汉 (略) 开标室t
t六、公告期限
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t七、其他补充事宜
ttt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公告媒体:湖北省 (略) (网址:http://www.ccgp-http://**)
3、合同信用融资:(1)相关政策: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4、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武汉 (略) 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7-*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t1、采购人信息
ttt名称:江汉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t
ttt地址: (略) 江 (略) 新育村32号t
ttt联系方式:027-*t
t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ttt名称:武汉 (略) t
ttt地址: (略) 江汉 (略) 大武汉1911A座写字楼12楼17-18室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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