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2-09-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分享到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nbsp
&nbsp
( **)
&nbsp
&nbsp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00t/d垃圾中转站三座,购置有害垃圾转运及垃圾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00t/d垃圾中转站一座,包含垃圾中转车间、管理用房、压缩设备、通风除臭系统、电器自控系统及附属配套,同时购置一批垃圾处理设备。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并且[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两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报;6.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 http//http://**.cn/dataservice/index )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 册人员;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全国建 筑 (略) http://**)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 x.html) 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并且[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到 2022年10月12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略) 。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资金。3.本项目建设地点:泽普县。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喀什 (略)
地址:泽 (略) 6号 地址:新疆喀 (略) (略) 多来提巴格乡3村1组32A号2楼201号
联 系 人:赵海滨 联 系 人:陈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电子邮件:*@*q.com
2022年09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2-09-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分享到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nbsp
&nbsp
( **)
&nbsp
&nbsp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00t/d垃圾中转站三座,购置有害垃圾转运及垃圾处理的相关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100t/d垃圾中转站一座,包含垃圾中转车间、管理用房、压缩设备、通风除臭系统、电器自控系统及附属配套,同时购置一批垃圾处理设备。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并且[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需具备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5.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两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报;6.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 http//http://**.cn/dataservice/index )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 册人员;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全国建 筑 (略) http://**)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 x.html) 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并且[ (略) 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19日到 2022年10月12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 (略) -交易主体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略) 。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资金。3.本项目建设地点:泽普县。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喀什 (略)
地址:泽 (略) 6号 地址:新疆喀 (略) (略) 多来提巴格乡3村1组32A号2楼201号
联 系 人:赵海滨 联 系 人:陈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电子邮件:*@*q.com
2022年09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