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询价][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询价][材料设备][交易公告]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
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项目编号:LNXS*)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
项目名称: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按照【辽阳县2021年蔬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对示范区给予物化补助,需采购有机水溶肥料(含硒)4.668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备本项目类似的经营范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 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前邮寄到辽宁 (略) ( (略) 辽阳县首 (略) 帅府小区东五号),联系电话:0419-*。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辽阳县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辽阳县首 (略) 帅府小区东五号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欣慧
电 话:0419-*
辽宁 (略)
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项目编号:LNXS*)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
项目名称:采购有机水溶肥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R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采购需求:按照【辽阳县2021年蔬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对示范区给予物化补助,需采购有机水溶肥料(含硒)4.668吨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备本项目类似的经营范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 2022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前邮寄到辽宁 (略) ( (略) 辽阳县首 (略) 帅府小区东五号),联系电话:0419-*。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辽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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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辽阳县首 (略) 帅府小区东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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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白塔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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