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2022年度运维及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智税平台2022年度运维及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2年5月9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174.82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74.82 | ||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略) 运维服务1年,系统升级改造一项。 核心产品: (略) 运维服务及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服务 |
服务内容:派驻4名运维服务人员及2名数据服务人员,共计6人,建立运维支持团队,保 (略) 稳定运行、 (略) 及数据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针对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开展详细调研,设计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外部门数据共享功能及 (略) 数据四项服务,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培训等工作。 | ||
工程内容:实 (略) (略) 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保 (略) 稳定运行;建设总局精准推送、总 (略) 格化服务、数据共享3项系统功能, (略) 涉税数据,完 (略) 升级改造。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升级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系统开发升级工作,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发升级部分免费运维服务一年。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 (略) 运维及升级改造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第三税务分局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与1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址: (略) (略) 1518号;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局要 (略) 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接收并存储下发的推送内容,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推送实施情况,确保新办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为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保障 (略) 格化服务消息推送,根据要求强化运维保障,及时处理问题,构建良好的运维保障机制,一是构建问题处理体系提升问题处理能力,二是提升系统监控能力,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同时,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 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上述工作顺利完成,需升级改造吉林 (略) ( (略) )。
2.项目内容
(1) (略) 运维和数据支持服务
根据相关文件,需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 (略) 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进行开发。同时, (略) 的稳定运行, (略) 及政数局做好数据资源管理、资源应用及资源共享等工作。
确保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略) (略) 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其中 (略) 服务、 (略) 服务及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数据支持服务包括内部数据加工服务、对外部门的数据支持服务 (略) 数据清洗服务。
(2) (略) 升级改造
进 (略) ,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 (略) 功能,在系统功能完善同时,加强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 (略) 资源。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 (略)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有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情况
(6)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7)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要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要深入、详细到位,对运维服务、数 (略) 升级改造需求理解要完整。
运行维护方案:投标人运行维护方案中运维工作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和可操作性强,解决运维过程中各类问题要有针对性。
升级改造方案:投标人升级改造方案要完整、科学,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可验证性,方案能够与原有系统衔接。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组织管控、项目实施过程等内容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项目验收方案中验收流程及标准、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应急处置方案:对应急情况下处置流程,可提供的后备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协助等内容描述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一) (略) 运维和数据支持服务
1、 (略) 运维服务需求
(1) (略) 服务需求
2022年运维 (略) 的稳定运行,满足数据服务和业务支撑要求,平台面对全省税务干部开放, (略) ,强化 (略) 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和政策文件精准标注,确保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其中加重对精准推送及 (略) 格化服务通道运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平台运维
(略) 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巡检,在重点保障时期根据需要增加巡检次数和24小时值守。监控和巡检内容包括实时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健康状况、运行趋势等,同时实行巡检监控过程痕迹化管理,问题溯源有迹可寻, (略) 运行风险评估和隐患分析,做好日常运维, (略) 稳定、高效的运行。
根据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需运维人员不定期对数据库、操作系统、 (略) 组件及应用中间件的进行版本升级及漏洞修复。
2)数据库运维
(略) 集成了包括核心征管系统在内的多个税务内部系统及外部门数据。通过数据同步工具搭建了多个系统数据同步任务。为保障数据同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过程的稳定性,数据库运维人员每日定期巡检、实时监控数据库运行情况。
3)应用运维
应用运维岗主要负责 (略) , (略)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略) 使用进行操作指导及功能解答,并对常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定期分享。平台的功能也需要根据各级税务干部日常使用反馈进行相应的升级完善, (略) 人员日常工作的需求。
(2) (略) 服务内容
(略) 发布的接口, (略) 数据服务中 (略) 的服务接口统一接入管理,并形成服务目录供各级税务人员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订阅,其中通过接口数据,按照我省实际情况,建立4个动态应用场景,为确保以上工作顺利开展, (略) 相关工作需要运维人员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 (略) 大数据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需 (略) 、 (略) 与电子税务 (略) 稳定,保障政策文件精准标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至纳税人,同时针对需要推送的政策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及验证,确保政策正确的推送到对应纳税人。
(略) 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 (略) 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 (略) 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 (略) 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阅,实现了纳税人服务消息查阅、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及风险告知承诺书的消息推送和在线实名认证签署,并将服务消息查阅数 (略) ,风险告知承诺书在线签署结果反馈给核心征管系统。
保 (略) 格化服 (略) 交互的平稳运行,及时监控和处理系统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异常情形。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略) 交互正常。需要技术人员配合对省局 (略) 格化服务系统交互通道进行日常维护,并且对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及验证。
(3)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内容
现阶段,我局接收吉林省政务 (略) 站外部门数据上亿条。根据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 (略) 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4)运维服务驻场人员需求
需4人×1年驻场数据服务人员,具体工作需求如下:
| 工作类别 | 工作职责 | 人数 |
1 | (略) 服务 | 保障吉 (略) 的稳定运行,满足对外数据服务和业务支撑要求 | 3 |
2 | (略) 服务 | 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包括精准推送 (略) 格化服务运维工作 | 1 |
3 | 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 | 支持完成注册并维护资源目录、资源挂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以及标准规范等内容,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 (略) 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
2、数据支持服务需求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 (略) 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进行开发。
(1)对各处室的数据加工服务需求
根据税务总局方案,除现使用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加工服务由各自系统提供之外,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内外部跨系统和历史数据加工服务工作。数据服务人员需根据各处室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2) (略) 的数据加工服务需求
数据服务人员 (略) 及省级税务分局的数据加工需求,根据各单位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3)对外部门的数据支持服务需求
按照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数据服务人员需要配合第三税务分局针对外部门数据需求进行可行性确认,包括需求数据是否存在、数据口径是否清晰、需求数据量等,在需求确认后,协商数据提供方式并按时进行数据提供。
(4) (略) 及外部门数据清洗服务需求
按照要求,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我省加强了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但是数据资源进入,还需对数据与税务业务进行有效的结合,格式化数据及对数据过滤是必要工作,所以需要数据清洗服务, (略) 和外部门的涉税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及入库,结合税务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工作。
(5)数据支持服务驻场人员需求
需2人×1年驻场数据服务人员,具体工作需求如下:
(二) (略) 升级改造
1、总局精准推送功能
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识库标 (略) 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打通总 (略) (略) ,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需要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具体内容为:
1)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
征纳互动数据库用于接收并存储总局下发的推送内容、精准推送实施情况记录数据等。
2) (略) 、电子税务局接口开发联调
(略) (略) 数据服务获取纳服司下发省局待推送的税宣相关数据及相应纳税人清册信息,存储到征纳互动数据库中,征纳互动数据库中的数据需要推送到电子税务局端。功能涉及到多个接口,需要开发匹配的功能接口并完成联调测试。
3)企业四员实名制信息匹配
总局下发的数据需要补全加工,通过接入并归集实名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实名数据,将纳税人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等实名数据进行关联补充进待推送数据。
4)总局接口调度功能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总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获取数据地址,获取数据密钥、获取数据渠道、获取数据频次、获取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5)建设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
(略) 开发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由纳税服务部门确认具体的推送内容、推送对象等信息, (略) 调用电子税务局消息推送接口按照调度配置的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等设置推送数据,实现精准推送。
6)税费优惠政策维护
功能实现省级本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维护和精准推送策略的设置,可同步生成待推送消息。
7)推送名单查询
功能可查看政策推送纳税人,提供查询功能查询特定的纳税人。
8)电子税务局接口调度功能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电子税务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推送数据地址,推送数据密钥、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推送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9)精准推送日志功能
日志主要记 (略) 获取数据的日志,内容包括请求时间、请求参数、返回参数,记录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的日志,内容包括推送时间、推送参数、推送数据、返回参数等。
精准推送具体功能清单如下:
序号 | 任务内容 | 类型 |
1 | 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 | 功能 |
2 | (略) 、电子税务局接口开发联调 | 功能 |
3 | 企业四员实名制信息匹配 | 功能 |
4 | 总局接口调度功能 | 功能 |
5 | 建设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 | 功能 |
6 | 税费优惠政策维护 | 功能 |
7 | 推送名单查询 | 功能 |
8 | 电子税务局接口调度功能 | 功能 |
9 | 精准推送日志功能 | 功能 |
2、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开展 (略) 格化服务消息推送, (略) 、电子税务 (略) ,建立 (略) 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实现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
总 (略) 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 (略) 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 (略) 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
(略) 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并将电子税务局的反馈信息通过数据归集或服务调用方式反馈给总 (略) 格化服务应用。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建设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略) 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2)建设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略) 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3)接口开发与对接
分别开发与对接总局获取总 (略) 格化服务数据接口、向总局反馈数据接口,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接口,接收电子税务局反馈数据接口、与总局对账接口。
4)数据对账与丢失数据补回功能
依托总局对账接口,定期完成与总局对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5)数据统计
(略) 对获取数据总量、推送数据总量、推送时间等数据项进行统计。
6)数据日志
收集服务日志,便于出现问题时查找问题的原因。
具体功能清单如下:
序号 | 任务内容 | 类型 |
1 | 建设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 功能 |
2 | 建设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 功能 |
3 | 接口开发与对接 | 功能 |
4 | 数据对账与丢失数据补回功能 | 功能 |
5 | 数据统计 | 功能 |
6 | 数据日志 | 功能 |
3、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加强与外部门数据共享
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业务和数据深度融合,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考核内容顺利完成, (略) 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明细如下:
1)落实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建设对外共享数据服务接口20个。
2)落实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需集成外部门接口服务15个。
4、 (略) 数据采购
根据文件要求,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社会数据,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通过挖掘高价 (略) 第三方涉税数据,提供税务人员可以方便使用的结构化数据和可视化数据,实现更加精准的决策支持,提高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数据应用分析是贯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在运用税务部门征管数据和外部门共享数据基础上,充分 (略) 信息数据,整合 (略) 涉税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应用分析,有效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精准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
1.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2.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3.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
4.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
投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5.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的实施工作配备相应资质和数量的人员。
(2)投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
(3)采购人有对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人员进行审查的权利;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建立独立的技术服务组织,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投标人应提供该组织的分工安排、详细的人员组成情况等。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必须符合采购人招标要求方可进行项目验收。采购人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资料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验收会一次验收。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 (略) 升级改造工作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3.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4.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5.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6.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7.用户操作手册;
8.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9.接口协议及注释;
10.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 (略) 均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12.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13.内控内生化报告;
14.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15.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二) (略) 运维及数据加工服务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4.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5.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6.内控内生化报告;
7.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8.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三税 (略) 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 流程控制措施。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项目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投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 (略) 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2年5月9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174.82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74.82 | ||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 (略) 运维服务1年,系统升级改造一项。 核心产品: (略) 运维服务及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服务 |
服务内容:派驻4名运维服务人员及2名数据服务人员,共计6人,建立运维支持团队,保 (略) 稳定运行、 (略) 及数据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针对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开展详细调研,设计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外部门数据共享功能及 (略) 数据四项服务,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培训等工作。 | ||
工程内容:实 (略) (略) 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保 (略) 稳定运行;建设总局精准推送、总 (略) 格化服务、数据共享3项系统功能, (略) 涉税数据,完 (略) 升级改造。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升级改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系统开发升级工作,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发升级部分免费运维服务一年。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 (略) 运维及升级改造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第三税务分局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与1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址: (略) (略) 1518号;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 |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局要 (略) 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接收并存储下发的推送内容,及时了解掌握精准推送实施情况,确保新办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为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保障 (略) 格化服务消息推送,根据要求强化运维保障,及时处理问题,构建良好的运维保障机制,一是构建问题处理体系提升问题处理能力,二是提升系统监控能力,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同时,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 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上述工作顺利完成,需升级改造吉林 (略) ( (略) )。
2.项目内容
(1) (略) 运维和数据支持服务
根据相关文件,需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 (略) 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进行开发。同时, (略) 的稳定运行, (略) 及政数局做好数据资源管理、资源应用及资源共享等工作。
确保总局和省政府要求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略) (略) 的运维及数据支持服务,其中 (略) 服务、 (略) 服务及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数据支持服务包括内部数据加工服务、对外部门的数据支持服务 (略) 数据清洗服务。
(2) (略) 升级改造
进 (略) ,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 (略) 功能,在系统功能完善同时,加强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 (略) 资源。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 (略)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有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情况
(6)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7)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要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要深入、详细到位,对运维服务、数 (略) 升级改造需求理解要完整。
运行维护方案:投标人运行维护方案中运维工作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和可操作性强,解决运维过程中各类问题要有针对性。
升级改造方案:投标人升级改造方案要完整、科学,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可验证性,方案能够与原有系统衔接。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中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实施组织管控、项目实施过程等内容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项目验收方案中验收流程及标准、验收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要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应急处置方案:对应急情况下处置流程,可提供的后备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协助等内容描述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一) (略) 运维和数据支持服务
1、 (略) 运维服务需求
(1) (略) 服务需求
2022年运维 (略) 的稳定运行,满足数据服务和业务支撑要求,平台面对全省税务干部开放, (略) ,强化 (略) 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和政策文件精准标注,确保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其中加重对精准推送及 (略) 格化服务通道运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平台运维
(略) 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巡检,在重点保障时期根据需要增加巡检次数和24小时值守。监控和巡检内容包括实时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健康状况、运行趋势等,同时实行巡检监控过程痕迹化管理,问题溯源有迹可寻, (略) 运行风险评估和隐患分析,做好日常运维, (略) 稳定、高效的运行。
根据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需运维人员不定期对数据库、操作系统、 (略) 组件及应用中间件的进行版本升级及漏洞修复。
2)数据库运维
(略) 集成了包括核心征管系统在内的多个税务内部系统及外部门数据。通过数据同步工具搭建了多个系统数据同步任务。为保障数据同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数据处理过程的稳定性,数据库运维人员每日定期巡检、实时监控数据库运行情况。
3)应用运维
应用运维岗主要负责 (略) , (略)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略) 使用进行操作指导及功能解答,并对常见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定期分享。平台的功能也需要根据各级税务干部日常使用反馈进行相应的升级完善, (略) 人员日常工作的需求。
(2) (略) 服务内容
(略) 发布的接口, (略) 数据服务中 (略) 的服务接口统一接入管理,并形成服务目录供各级税务人员按照工作实际进行订阅,其中通过接口数据,按照我省实际情况,建立4个动态应用场景,为确保以上工作顺利开展, (略) 相关工作需要运维人员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 (略) 大数据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需 (略) 、 (略) 与电子税务 (略) 稳定,保障政策文件精准标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至纳税人,同时针对需要推送的政策信息进行数据匹配及验证,确保政策正确的推送到对应纳税人。
(略) 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 (略) 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 (略) 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 (略) 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相关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阅,实现了纳税人服务消息查阅、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及风险告知承诺书的消息推送和在线实名认证签署,并将服务消息查阅数 (略) ,风险告知承诺书在线签署结果反馈给核心征管系统。
保 (略) 格化服 (略) 交互的平稳运行,及时监控和处理系统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异常情形。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略) 交互正常。需要技术人员配合对省局 (略) 格化服务系统交互通道进行日常维护,并且对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及验证。
(3)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内容
现阶段,我局接收吉林省政务 (略) 站外部门数据上亿条。根据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 (略) 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4)运维服务驻场人员需求
需4人×1年驻场数据服务人员,具体工作需求如下:
| 工作类别 | 工作职责 | 人数 |
1 | (略) 服务 | 保障吉 (略) 的稳定运行,满足对外数据服务和业务支撑要求 | 3 |
2 | (略) 服务 | 维护接口的稳定及应用场景的数据准确性的验证,并进行数据服务支持,包括精准推送 (略) 格化服务运维工作 | 1 |
3 | 吉林省政务 (略) 站服务 | 支持完成注册并维护资源目录、资源挂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以及标准规范等内容,及时审核其他部门的数据订阅需求,按时反馈征求意见,部署任务的及时回应,建立高效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保障数据互通的频率,针对已经对接的数 (略) 要实时监控,保障数据传输的稳定 |
2、数据支持服务需求
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加强对税务机关各处室、 (略) 及外部门的数据支持,同时按照目前已受理各业务处室提交的指标需求进行开发。
(1)对各处室的数据加工服务需求
根据税务总局方案,除现使用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加工服务由各自系统提供之外,第三税务分局负责内外部跨系统和历史数据加工服务工作。数据服务人员需根据各处室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2) (略) 的数据加工服务需求
数据服务人员 (略) 及省级税务分局的数据加工需求,根据各单位的数据需求提供数据支持。
(3)对外部门的数据支持服务需求
按照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数据服务人员需要配合第三税务分局针对外部门数据需求进行可行性确认,包括需求数据是否存在、数据口径是否清晰、需求数据量等,在需求确认后,协商数据提供方式并按时进行数据提供。
(4) (略) 及外部门数据清洗服务需求
按照要求,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我省加强了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但是数据资源进入,还需对数据与税务业务进行有效的结合,格式化数据及对数据过滤是必要工作,所以需要数据清洗服务, (略) 和外部门的涉税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及入库,结合税务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工作。
(5)数据支持服务驻场人员需求
需2人×1年驻场数据服务人员,具体工作需求如下:
(二) (略) 升级改造
1、总局精准推送功能
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识库标 (略) 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打通总 (略) (略) ,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需要开发总局精准推送功能,具体内容为:
1)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
征纳互动数据库用于接收并存储总局下发的推送内容、精准推送实施情况记录数据等。
2) (略) 、电子税务局接口开发联调
(略) (略) 数据服务获取纳服司下发省局待推送的税宣相关数据及相应纳税人清册信息,存储到征纳互动数据库中,征纳互动数据库中的数据需要推送到电子税务局端。功能涉及到多个接口,需要开发匹配的功能接口并完成联调测试。
3)企业四员实名制信息匹配
总局下发的数据需要补全加工,通过接入并归集实名办税系统的纳税人实名数据,将纳税人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领票人等实名数据进行关联补充进待推送数据。
4)总局接口调度功能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总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获取数据地址,获取数据密钥、获取数据渠道、获取数据频次、获取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5)建设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
(略) 开发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由纳税服务部门确认具体的推送内容、推送对象等信息, (略) 调用电子税务局消息推送接口按照调度配置的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等设置推送数据,实现精准推送。
6)税费优惠政策维护
功能实现省级本地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维护和精准推送策略的设置,可同步生成待推送消息。
7)推送名单查询
功能可查看政策推送纳税人,提供查询功能查询特定的纳税人。
8)电子税务局接口调度功能
精准推送需要可配置的电子税务局接口调用功能,配置项目为推送数据地址,推送数据密钥、推送数据渠道、推送数据频次、推送数据主备服务器配置等选项。
9)精准推送日志功能
日志主要记 (略) 获取数据的日志,内容包括请求时间、请求参数、返回参数,记录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的日志,内容包括推送时间、推送参数、推送数据、返回参数等。
精准推送具体功能清单如下:
序号 | 任务内容 | 类型 |
1 | 建设征纳互动数据库 | 功能 |
2 | (略) 、电子税务局接口开发联调 | 功能 |
3 | 企业四员实名制信息匹配 | 功能 |
4 | 总局接口调度功能 | 功能 |
5 | 建设纳税人智能推送模块 | 功能 |
6 | 税费优惠政策维护 | 功能 |
7 | 推送名单查询 | 功能 |
8 | 电子税务局接口调度功能 | 功能 |
9 | 精准推送日志功能 | 功能 |
2、总 (略) 格化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开展 (略) 格化服务消息推送, (略) 、电子税务 (略) ,建立 (略) 格化服务推送机制,实现服务消息直达纳税人。
总 (略) 格化服务负责生成增值税电子 (略) 格化服务消息清单、电子专票二次服务确认清单及待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数据清单,并提供数据服务, (略) 调用服务进行服务数据的获取。
(略) 获取数据后提供给电子税务局,并将电子税务局的反馈信息通过数据归集或服务调用方式反馈给总 (略) 格化服务应用。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建设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略) 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2)建设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略) 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3)接口开发与对接
分别开发与对接总局获取总 (略) 格化服务数据接口、向总局反馈数据接口,向电子税务局推送数据接口,接收电子税务局反馈数据接口、与总局对账接口。
4)数据对账与丢失数据补回功能
依托总局对账接口,定期完成与总局对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5)数据统计
(略) 对获取数据总量、推送数据总量、推送时间等数据项进行统计。
6)数据日志
收集服务日志,便于出现问题时查找问题的原因。
具体功能清单如下:
序号 | 任务内容 | 类型 |
1 | 建设与总局数据交互通道 | 功能 |
2 | 建设与电子税务局数据交互通道 | 功能 |
3 | 接口开发与对接 | 功能 |
4 | 数据对账与丢失数据补回功能 | 功能 |
5 | 数据统计 | 功能 |
6 | 数据日志 | 功能 |
3、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加强与外部门数据共享
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业务和数据深度融合,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为确保考核内容顺利完成, (略) 进行升级改造,具体明细如下:
1)落实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建设对外共享数据服务接口20个。
2)落实共享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涉税数据,完善税收大数据资源,持续深化与省政数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保证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需集成外部门接口服务15个。
4、 (略) 数据采购
根据文件要求,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获取多种类型第三方社会数据,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通过挖掘高价 (略) 第三方涉税数据,提供税务人员可以方便使用的结构化数据和可视化数据,实现更加精准的决策支持,提高风险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数据应用分析是贯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在运用税务部门征管数据和外部门共享数据基础上,充分 (略) 信息数据,整合 (略) 涉税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应用分析,有效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难题,提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精准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
1.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一年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2.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3.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数据支持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
4.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
投标人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5.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的实施工作配备相应资质和数量的人员。
(2)投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
(3)采购人有对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人员进行审查的权利;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建立独立的技术服务组织,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投标人应提供该组织的分工安排、详细的人员组成情况等。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必须符合采购人招标要求方可进行项目验收。采购人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资料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组织召开验收会一次验收。验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 (略) 升级改造工作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3.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4.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5.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6.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7.用户操作手册;
8.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9.接口协议及注释;
10.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 (略) 均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12.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13.内控内生化报告;
14.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15.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二) (略) 运维及数据加工服务
1.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4.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5.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6.内控内生化报告;
7.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8.若项目为公开招标,提供相关招标文件。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三税 (略) 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 流程控制措施。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项目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投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所有。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 (略) 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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