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第四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8〕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第四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第四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新城正阳大 (略) 交叉口西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35.*元
2.4 招标范围: (略) 第四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 不低于*元
工程规模: 不小于*平方米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第四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
地址: | 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 地址: | (略) 江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霍先生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略) 第四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8〕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第四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第四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新城正阳大 (略) 交叉口西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35.*元
2.4 招标范围: (略) 第四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 不低于*元
工程规模: 不小于*平方米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第四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
地址: | 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 | 地址: | (略) 江 (略) 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霍先生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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