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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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 (略) ( (略)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2-01-258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采购需求: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执行 (略) ” http://**)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 (略) ”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近六个月 (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 (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 需提供退休证明) 和完税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6) 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 14 :00,下午 16 :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 (略) ) 报名

方式:新疆 (略) ( (略) )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 (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 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略) ” 拒收。

6.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 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工程项 目为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2%~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 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振远 (略)

地 址:阿克苏农一师二 (略) 1-1-7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丽

电 话:*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 (略) ( (略)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2-01-258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采购需求:环境监测专业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执行 (略) ” http://**)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 (略) ” (http://**.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近六个月 (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 (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 需提供退休证明) 和完税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6) 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 14 :00,下午 16 :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 (略) ( (略) ) 报名

方式:新疆 (略) ( (略) )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 (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 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 (略) ” 拒收。

6.投标人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文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 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 (工程项 目为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 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2%~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 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 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振远 (略)

地 址:阿克苏农一师二 (略) 1-1-7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丽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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