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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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项目的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 (略) 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14-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1,*)

采购需求:

在苏州工业园区原有数据基础上,优先整合不动产存量数据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再通过空间拓扑、属性关联等方式实现房产附着物信息(以幢、户为主的楼盘表)落地。最终形成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汇交要求的数据成果,以省级标准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0月底之前完成数据生产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根据项目进度状况组织中期验收工作,11月上旬完成成果数据质检并提交,11底之前配合省厅完成复查及整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拒绝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截止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 (略) 网站(http://**)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苏州 (略) 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 (略) 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 (略) 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参加(观看)开启会。

3.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苏州 (略) 网站发布的提示,避免无法进入交易中心影响采购活动。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 (略) 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提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提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评审结果会在评审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评审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1)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 话:0512-*;手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方式:蒋颖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华 (略)

地 址: (略) 吴 (略) 256号4楼

联系方式:谢长臻、葛思陇0512-*-622、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长臻、葛思陇

电 话:0512-*-622、619

苏州新华 (略)

2022年9月23日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 (略) 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14-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元整(¥1,*)

采购需求:

在苏州工业园区原有数据基础上,优先整合不动产存量数据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再通过空间拓扑、属性关联等方式实现房产附着物信息(以幢、户为主的楼盘表)落地。最终形成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汇交要求的数据成果,以省级标准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0月底之前完成数据生产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根据项目进度状况组织中期验收工作,11月上旬完成成果数据质检并提交,11底之前配合省厅完成复查及整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拒绝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截止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

3.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 (略) 网站(http://**)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 (略) 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苏州 (略) 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 (略) 进行相关系统设置, (略) 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 (略) 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 (略) 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参加(观看)开启会。

3.方式:在苏州 (略) 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苏州 (略) 网站发布的提示,避免无法进入交易中心影响采购活动。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 (略) 上招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提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 (略) ”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提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 (略) 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评审结果会在评审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供应商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评审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技术支持

(1)招投标 (略) 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 (略)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 话:0512-*;手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方式:蒋颖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华 (略)

地 址: (略) 吴 (略) 256号4楼

联系方式:谢长臻、葛思陇0512-*-622、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长臻、葛思陇

电 话:0512-*-622、619

苏州新华 (略)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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