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琼建规〔2022〕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将施工许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申请材料如下: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地下室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提供地下室阶段的图审合格意见)。
(三)±0.000以上阶段即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二、二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将三阶段的后两个阶段“地下室”“±0.000以上”合并为主体工程,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主体工程”即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时承诺材料需在2个月内或在申请下一个阶段施工许可时补齐,否则撤销该阶段施工许可。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应在办理最后一个阶段的施工许可时核发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办理方式
登录海南省 (略) 后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2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琼建规〔2022〕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将施工许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申请材料如下: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地下室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提供地下室阶段的图审合格意见)。
(三)±0.000以上阶段即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二、二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将三阶段的后两个阶段“地下室”“±0.000以上”合并为主体工程,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主体工程”即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时承诺材料需在2个月内或在申请下一个阶段施工许可时补齐,否则撤销该阶段施工许可。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应在办理最后一个阶段的施工许可时核发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办理方式
登录海南省 (略) 后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2日
海南
海南
海南
海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