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水库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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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水库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水库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临沂 (略) 受 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水库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该项目位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驻地,水库总面积约130亩,总库容约38.60立方米,流域面积约2.67平方公里,坝长约345米,坝高7米。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允许成交人进行渔业养殖及相关旅游开发,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15年(租 (略) 规划等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2.*元人民币/年。

2.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五年缴纳一次,且租金每五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上浮10%。每周期到期前30天内缴纳下个周期租赁费,过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与水库租赁范围内的所有财产。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经采购人同意且取得相关手续的其他合法经营开发项目除外)。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撤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公证费:为体现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由沂水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并公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项目中标标的额,向沂水县公证处缴纳公证费。收费标准:按中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公证费,按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公证费应于开标会议结束后现场缴纳,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3.6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为*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3.7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可以以现金、转账、支票等形式提交,并且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保证金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报价被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存在经济纠纷未解决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活动报价。

5.采购议程安排

5.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09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领谈判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采购人: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城东派出所北。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沂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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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 (略) 受 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 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水库租赁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

该项目位于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驻地,水库总面积约130亩,总库容约38.60立方米,流域面积约2.67平方公里,坝长约345米,坝高7米。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至谈判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要求允许成交人进行渔业养殖及相关旅游开发,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租赁期限:15年(租 (略) 规划等原因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2.3租赁底价:2.*元人民币/年。

2.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五年缴纳一次,且租金每五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上浮10%。每周期到期前30天内缴纳下个周期租赁费,过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与水库租赁范围内的所有财产。

3.有关说明

3.1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2 租赁期间要求

3.2.1 租赁期内,成交人不得对外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经采购人同意且取得相关手续的其他合法经营开发项目除外)。

3.2.2 租赁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租赁总期限满后,租赁总期限内所投入新建、改造、购置(指不动产)的一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3.2.3 租 (略) 规划等政策原因,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成交人应及时撤出。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成交人应充分考虑到此风险)。

3.3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租赁内容等进行约定、调整。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公证费:为体现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由沂水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并公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项目中标标的额,向沂水县公证处缴纳公证费。收费标准:按中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公证费,按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公证费应于开标会议结束后现场缴纳,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3.6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为*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3.7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缴纳:保证金可以以现金、转账、支票等形式提交,并且要求在谈判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保证金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到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报价被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4.1供应商不良信用 (略) 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

4.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存在经济纠纷未解决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活动报价。

5.采购议程安排

5.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09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谈判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购领谈判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5.3谈判时间:2022年10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临沂 (略) 沂水分公司二楼开标室(沂水县城东派出所北, (略) 4-8号)。

采购人:沂水县许家湖镇安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 (略)

地址: (略) 沂水 (略) 4-8号,城东派出所北。

联 系 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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