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FJC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约定的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费:4.*元包干。
2.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
4.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9月26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17:*@*q.com,并 (略) 名称,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9月29日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9 月29日10 月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日17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 (略) 站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邮编: *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联系人:小蓝电话:*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FJC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清流县雁塔周边夜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约定的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费:4.*元包干。
2.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
4.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9月26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17:*@*q.com,并 (略) 名称,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9月29日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9 月29日10 月2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日17 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 (略) 站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邮编: *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联系人:小蓝电话:*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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