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创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2〕69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创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2〕695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南宁市2022年创城工作要求,我局与各城区、 (略) 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 (略) 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本次创城中积极配合小区创城整改提升、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创城工作整体表现优秀。同时, (略) 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创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未按《小区创全国文明城市达标验收清单(打勾法)》要求及时整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小区管理人的职责。经汇总各城区、开发区意见,我局决定对表现优秀的和 (略) 分物业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由责令整改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加(扣)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1)
2.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2)
南宁市住房 (略)
2022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 (略) 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南宁市2022年创城工作要求,我局与各城区、 (略) 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 (略) 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本次创城中积极配合小区创城整改提升、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创城工作整体表现优秀。同时, (略) 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创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未按《小区创全国文明城市达标验收清单(打勾法)》要求及时整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小区管理人的职责。经汇总各城区、开发区意见,我局决定对表现优秀的和 (略) 分物业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由责令整改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加(扣)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1)
2.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2)
南宁市住房 (略)
2022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 (略) 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