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创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2〕69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创城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2〕695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略) 2022年创城工作要求,我局与各城区、开发区 (略) 住宅小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本次创城中积极配合小区创城整改提升、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创城工作整体表现优秀。同时,仍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创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未按《小区创 (略) 达标验收清单(打勾法)》要求及时整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小区管理人的职责。经汇总各城区、开发区意见,我局决定对表现优秀的和表现较差的部分物业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由责令整改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加(扣)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1)
2.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各物业服务企业:
(略) 2022年创城工作要求,我局与各城区、开发区 (略) 住宅小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导,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本次创城中积极配合小区创城整改提升、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创城工作整体表现优秀。同时,仍存在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创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未按《小区创 (略) 达标验收清单(打勾法)》要求及时整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小区管理人的职责。经汇总各城区、开发区意见,我局决定对表现优秀的和表现较差的部分物业小区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并由责令整改机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予以信用加(扣)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1)
2.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名单(表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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