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工交基公司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市政劳务班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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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工交基公司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市政劳务班组任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 (略) (交通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政劳务班组分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工程预估总合同价*元,新建海水淡化厂1座,分期建设,土建按照远期*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近期 1 万吨/日规模配备,总建筑面积 8113.5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厂房、综合楼以及沉淀池、滤池、海水清水池、中间产水池、后矿化池、 清水池、 取水泵房、 供水泵房、药品仓库 (略) 、管线、绿化等,并购置安装 5000 吨/日规模海水淡化设备二套。2.1.2建设地点 (略) 嵊泗县菜园镇小关岙村。2.1.3建设工期 2021年7月1日开工,定于2022年12月31日竣工,合同工期为600日历天。2.2 招标范围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 (略) 政劳务班组分项工程招标。

2.2.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总包和项目的特定要求。

2.2.2工期 按项目部要求,符合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评标小组人员需对投标人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情况及以往已完项目的口碑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

3.2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劳务班组组长身份证”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因中标人的有关证件等资料存在造假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要求配置机械、人员,并确保各阶段计划目标的实现。

3.4中标人自行承担自购性材料价格涨落等一切风险,并承诺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均不要求调整中标单价及增加任何费用。

3.5投标人必须保证工期实现,及时增加资源投入,并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6投标人必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生产任务的安排调整。

3.7投标人自行负责人员保险、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及保险、第三方责任,要求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8中标人必须承担招标人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3.9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中搞好周边和外围一切关系及处理,决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3.10 投标人在浙 (略) 合格供方名录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28日10时至2022 年10月1日10时,登录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8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浙江省建工交 (略) ( (略) 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望座东楼15楼)。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8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 (略)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浙建 (略) 上传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人:李国政/孙伟均

地 址: (略) 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望座东楼15楼

联系电话:05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浙江省 (略) (交通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政劳务班组分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工程预估总合同价*元,新建海水淡化厂1座,分期建设,土建按照远期*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近期 1 万吨/日规模配备,总建筑面积 8113.5平方米。主要建设主厂房、综合楼以及沉淀池、滤池、海水清水池、中间产水池、后矿化池、 清水池、 取水泵房、 供水泵房、药品仓库 (略) 、管线、绿化等,并购置安装 5000 吨/日规模海水淡化设备二套。2.1.2建设地点 (略) 嵊泗县菜园镇小关岙村。2.1.3建设工期 2021年7月1日开工,定于2022年12月31日竣工,合同工期为600日历天。2.2 招标范围 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 (略) 政劳务班组分项工程招标。

2.2.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总包和项目的特定要求。

2.2.2工期 按项目部要求,符合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评标小组人员需对投标人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信誉情况及以往已完项目的口碑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

3.2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劳务班组组长身份证”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因中标人的有关证件等资料存在造假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必须承诺按要求配置机械、人员,并确保各阶段计划目标的实现。

3.4中标人自行承担自购性材料价格涨落等一切风险,并承诺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均不要求调整中标单价及增加任何费用。

3.5投标人必须保证工期实现,及时增加资源投入,并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3.6投标人必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生产任务的安排调整。

3.7投标人自行负责人员保险、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及保险、第三方责任,要求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8中标人必须承担招标人对建设单位的义务及承包风险。

3.9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中搞好周边和外围一切关系及处理,决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3.10 投标人在浙 (略) 合格供方名录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28日10时至2022 年10月1日10时,登录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8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浙江省建工交 (略) ( (略) 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望座东楼15楼)。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月8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 (略)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浙建 (略) 上传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人:李国政/孙伟均

地 址: (略) 拱墅区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望座东楼15楼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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