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资审公告
泊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8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告期限:3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 ||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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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369号(老三井集团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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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诉讼引导服务区、诉讼调解服务区、自助诉讼服务区、后台支撑环境、安检设备及便民设施、安防布线系统、信息系统集成等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分包名称: (略) (略) 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元 | ||
采购用途: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高标准诉讼服务中心 | ||
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及“中国 (略) ”(http://**))的声明,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7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 (略) http://**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售价:0.0 |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时00分 |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4:00 | ||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1室 |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 ||
传真电话:0317-* | ||
受理质疑电话:0317-*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 ||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发布时间:2022-09-28 17: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公告期限:3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 ||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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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369号(老三井集团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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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诉讼引导服务区、诉讼调解服务区、自助诉讼服务区、后台支撑环境、安检设备及便民设施、安防布线系统、信息系统集成等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分包名称: (略) (略) 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元 | ||
采购用途: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高标准诉讼服务中心 | ||
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及“中国 (略) ”(http://**))的声明,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7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 (略) http://**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售价:0.0 |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4时00分 |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4:00 | ||
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1室 | ||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 ||
传真电话:0317-* | ||
受理质疑电话:0317-*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 ||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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