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略) 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交
易
文
件
招标单位: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盖章)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预算金额:无;
采购需求: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养老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布
1、本工程公开招标。
2、本工程招标文件 (略) (略) (http://**.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略) 汊涧镇-目录
请各潜在投标 (略) 页进行相关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10月8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②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或信封内,并密封完整,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开标时现场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之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为*元。
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窗体顶端
名 称: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
窗体底端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东侧世茂嘉园门面二楼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55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
1.1 | 服务期限 | 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
1.1 | 项目地点 | (略) 汊涧镇,包括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 |
1.2 | 招标人及联系人 | 招标人: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 |
1.2 |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550-* 、*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4 | 投资预算 | / |
2.1 | 招标范围(内容) | 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承包运营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助餐点,对部分暂未开启的老年人助餐点,后期将按招标人的要求加入运营 |
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2 | 投标人(下同)资格要求 |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养老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28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致电0550-*。 |
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2022年9月30日投标人在 (略) (略) (www.tian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略) 汊涧镇-目录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件费 |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3000元。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略)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②本项目文件费1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 |
21 |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 投标时应携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
2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24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0.*元,由投标人用现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现金必须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信封上注明金额及投标人名称。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6.1 | 具体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于一个密封袋,否则其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26.2 |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2022年10月8日15时 0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8日15时00分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安徽 (略) 时 间:2022年10月8日15时 00分 地 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30.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成。 |
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元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若在签订合同前不能缴纳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罚。中标人如有以下情形:①违反法律法规②没有按合同经营③合同期内不按招标人要求营业④未落实安全责任保证、给招标人造成各种损失的⑤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况,招标人将视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再无上述现象、无不良记录,则其余款将无息退还。 | |
其他 | 1、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场地及设备,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双方不付费用(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除外),中标人自负盈亏(包括暂未启动的助餐点)。 2、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具体考核评估方案由招标人拟定。 | |
备注 |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受疫情影响,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进入开标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配合代理机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果参与投标投标人超过规定数量,本工程将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登记后需离场,由代理公司组织不见面开标程序, (略) 根据现场情况组织。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合同
6.评标办法:
6.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下同)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无)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投标人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4.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14.3 投标人对招标内容中规定的服务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
14.4 所有投标人的招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4.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服务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 (略) 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9.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由以下材料组成: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④服务承诺;
⑥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分相关的资料。
22.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采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24.2开标结束时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中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为*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按书面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5.3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
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6.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包)号。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2.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6.2.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3应按本章第26.2.1项或26.2.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投标文件。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29.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
(5)评审小组进行初审;
(6)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和评判;
(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8)开标结束。
29.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审小组
30.1 评审小组的组成
30.1.1评审小组成员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成。
30.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审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等;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评审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审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审办法
31.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3.1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31.4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4.1 评审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 响应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审小组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7评标过程的保密
31.7.1 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行为骗取中标的,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终止协议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招标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 (略) 公章后,方可发出。
32.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元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方式:详见前须知附表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质疑
41.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41.2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招标人。
41.4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扫描件。 |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 本项目不接受 |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5)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满足交易文件的要求。 |
(6)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
4.2比较与评价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由评委对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参数响应、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 分类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提供的评审证明材料 |
资信评分(38分) | 类似业绩 | 18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18分。 【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业绩评审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采购合同;③已完成项目需提供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考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运营中心实力 | 20分 |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运营中心个数5个及以上,得20分,3个(含)至3个(含),得10分,1个(含)至1个(含),得5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项目的运营合同否则不得分】 | ||
技术得分(62)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总体方案 | 20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总体方案,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或者未响应的不得分。 | ||
老年人 人群分类 | 6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特色与创新情况,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提供6个及以上“老人人群分类”得6分,4-5个得3分,3个(含)以下的得1分。 | ||
培训计划及制 度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团队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得不得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
服务管理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情况,每个项目1分,提供上述要求材料齐全的得10分,未提供或者未响应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均不得分。 | ||
推荐中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最高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投标函;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最高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审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1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被暂停营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小组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5)拒不确认评审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6)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注:1、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承包经营内容:
(略) 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日间照料中心内养老服务设施及助餐点,整体零租金交由中标单位托管运营,中标单位自负盈亏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主要职能:
(1)集中照护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重点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为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期托养服务。
(2)助餐助浴服务。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助餐点、助浴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服务。设置老年食堂,直接开展供餐送餐服务。
(3)健康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在同步设置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在养老服务站,或利用镇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设施,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 (略) ,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培育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 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项目是公建民营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护理、娱乐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场所。
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功能设置。*方应在日间照料中心设置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籍、文体娱乐等功能,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服务对象。所属社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独、特困或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服务。
第五条: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用餐(配送餐)、家政、陪护等一般性照料服务。
2.康复保健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3.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知识讲座、学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 (略) 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略) 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交
易
文
件
招标单位: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盖章)
2022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预算金额:无;
采购需求: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养老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布
1、本工程公开招标。
2、本工程招标文件 (略) (略) (http://**.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略) 汊涧镇-目录
请各潜在投标 (略) 页进行相关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10月8日15时00分
地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
②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或信封内,并密封完整,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开标时现场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之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为*元。
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窗体顶端
名 称: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
窗体底端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东侧世茂嘉园门面二楼
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055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 |
1.1 | 服务期限 | 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
1.1 | 项目地点 | (略) 汊涧镇,包括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 |
1.2 | 招标人及联系人 | 招标人: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 |
1.2 |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550-* 、* |
1.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4 | 投资预算 | / |
2.1 | 招标范围(内容) | 天长市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老年服务打包运营项目(二次发布),承包运营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老年人助餐点,对部分暂未开启的老年人助餐点,后期将按招标人的要求加入运营 |
4.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7.2 | 投标人(下同)资格要求 |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养老服务机构,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9月28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致电0550-*。 |
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2022年9月30日投标人在 (略) (略) (www.tianch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略) 汊涧镇-目录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件费 |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3000元。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略)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上述费用。 ②本项目文件费1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19.1 | 最高投标限价 | / |
21 | 投标时携带的原件 | 投标时应携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
2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24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0.*元,由投标人用现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现金必须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信封上注明金额及投标人名称。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6.1 | 具体密封要求 |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装于一个密封袋,否则其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26.2 |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2022年10月8日15时 0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8日15时00分 |
27.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安徽 (略) 时 间:2022年10月8日15时 00分 地 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29.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汊涧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30.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成。 |
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元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若在签订合同前不能缴纳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罚。中标人如有以下情形:①违反法律法规②没有按合同经营③合同期内不按招标人要求营业④未落实安全责任保证、给招标人造成各种损失的⑤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况,招标人将视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再无上述现象、无不良记录,则其余款将无息退还。 | |
其他 | 1、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场地及设备,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双方不付费用(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除外),中标人自负盈亏(包括暂未启动的助餐点)。 2、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具体考核评估方案由招标人拟定。 | |
备注 |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受疫情影响,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进入开标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配合代理机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果参与投标投标人超过规定数量,本工程将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登记后需离场,由代理公司组织不见面开标程序, (略) 根据现场情况组织。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合同
6.评标办法:
6.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下同)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无)
14.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4.1投标人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封装在投标函袋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4.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
14.3 投标人对招标内容中规定的服务要求等必须完全响应。
14.4 所有投标人的招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4.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服务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 (略) 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二)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出。
19.最高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9.1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由以下材料组成: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②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④服务承诺;
⑥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分相关的资料。
22.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采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24.2开标结束时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中标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为*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按书面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25.3 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2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2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6.1 投标文件的装订
26.1.1投标文件应按A4纸大小进行装订,对于较大图、表,可采用A3纸,但需要按A4纸大小进行折叠、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6.1.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包)号。
26.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2.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6.2.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3应按本章第26.2.1项或26.2.2项中大包装袋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投标文件。
27. 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29.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宣布开标顺序;
(5)评审小组进行初审;
(6)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和评判;
(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8)开标结束。
29.5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 评审小组
30.1 评审小组的组成
30.1.1评审小组成员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成。
30.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审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等;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评审小组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审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响应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采购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审办法
31.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31.3评标原则:
31.3.1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31.4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4.1 评审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5 响应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审小组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7评标过程的保密
31.7.1 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行为骗取中标的,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终止协议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招标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 (略) 公章后,方可发出。
32.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32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履约保证金(风险管理金):*元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方式:详见前须知附表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质疑
41.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41.2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41.1条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招标人。
41.4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5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审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扫描件。 |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 本项目不接受 |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标书的有效 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标书的响应程度 | (5)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满足交易文件的要求。 |
(6)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
4.2比较与评价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由评委对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参数响应、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 分类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提供的评审证明材料 |
资信评分(38分) | 类似业绩 | 18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18分。 【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业绩评审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采购合同;③已完成项目需提供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考评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否则不予计分。 |
运营中心实力 | 20分 |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养老服务运营中心个数5个及以上,得20分,3个(含)至3个(含),得10分,1个(含)至1个(含),得5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项目的运营合同否则不得分】 | ||
技术得分(62)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6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总体方案 | 20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总体方案,服务目标及整体设想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或者未响应的不得分。 | ||
老年人 人群分类 | 6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特色与创新情况,能够根据需要服务的不同类型的老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提供6个及以上“老人人群分类”得6分,4-5个得3分,3个(含)以下的得1分。 | ||
培训计划及制 度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团队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养老护理员培训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未提供得不得分。 | 评审核验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
服务管理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情况,每个项目1分,提供上述要求材料齐全的得10分,未提供或者未响应的不得分。 | ||
应急预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制定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的情况由评委进行酌情打分。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均不得分。 | ||
推荐中标人 | 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最高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
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投标函;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值最高的为中标人。若最高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审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7.1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被暂停营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小组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5)拒不确认评审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6)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注:1、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2、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3、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承包经营内容:
(略) 汊涧镇汊涧社区、张营村、双园村、汊北村日间照料中心内养老服务设施及助餐点,整体零租金交由中标单位托管运营,中标单位自负盈亏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主要职能:
(1)集中照护服务。依托日间照料中心,重点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和全托床位,为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日托、短期托养服务。
(2)助餐助浴服务。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助餐点、助浴点,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服务。设置老年食堂,直接开展供餐送餐服务。
(3)健康指导服务。具备条件的,可在同步设置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在养老服务站,或利用镇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设施,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 (略) ,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培育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 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项目是公建民营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护理、娱乐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场所。
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每年协议期满前3个月内,*方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功能设置。*方应在日间照料中心设置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籍、文体娱乐等功能,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服务对象。所属社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独、特困或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服务。
第五条: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用餐(配送餐)、家政、陪护等一般性照料服务。
2.康复保健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
3.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知识讲座、学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 (略) 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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