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1362756
遵义市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1362756
项目概况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交易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A-2022-103号
项目名称: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人工土方开挖2211立方米、人工土石回填995立方米、C30混凝土底板72.94立方米、C30毛石混凝土1171.86立方米、模板2376.79平方米、碎石垫层105.03立方米。等具体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后3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6)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交易服务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 (略) (贵州省· (略) )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 (略) http://**#/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912竞争性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红花岗区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花果园金融街1号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相龙
电 话:0851-*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交易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A-2022-103号
项目名称: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红花岗区巷口镇巷口村蹇家沟排洪沟渠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人工土方开挖2211立方米、人工土石回填995立方米、C30混凝土底板72.94立方米、C30毛石混凝土1171.86立方米、模板2376.79平方米、碎石垫层105.03立方米。等具体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后3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优惠,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6)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评审工作过程中,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交易服务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网址: (略) (贵州省· (略) )电子交易服务系统(http://**: (略) http://**#/logi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略) 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 楼912竞争性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红花岗区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 (略)
地 址: (略) 花果园金融街1号
联系方式: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相龙
电 话: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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