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物流吉林分公司关于涉疫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南航物流吉林分公司关于涉疫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南航物流吉林分公司关于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略) 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
1.2 项目编号:JG*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1.5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公斤,人民币含税) | 预估量 |
1 | (略) 新冠疫情医疗垃圾清运处置,2日清理一次 |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服务完毕。 | 6 | 100公斤/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工作要求: ★疫情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含运输费用,不再额外收取运输费用,税率为6%。 ★供应商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需求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需求方要求的疫情医疗垃圾交接地点。 ★疫情医疗垃圾取运交接地点:南航物流(具体地点与交接人员确认)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 (略) 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6供应商应具备:必须具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注意: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日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文件需密封送达。接受邮寄,以采购方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恕不接受,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4、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吉林分公司
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女士,0431-*、*
EMAIL: *@*sair.com
5、异议、 (略) 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货运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颖
联系电话:043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 (略) 采购与资产管理部
联系地址: (略) 航云街27号
联系人:王先生,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价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报价。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3、
南航物流吉林分公司关于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略) 涉疫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
1.2 项目编号:JG*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
1.5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单价限价 (单位:元/公斤,人民币含税) | 预估量 |
1 | (略) 新冠疫情医疗垃圾清运处置,2日清理一次 |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服务完毕。 | 6 | 100公斤/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工作要求: ★疫情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含运输费用,不再额外收取运输费用,税率为6%。 ★供应商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收到需求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需求方要求的疫情医疗垃圾交接地点。 ★疫情医疗垃圾取运交接地点:南航物流(具体地点与交接人员确认)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 (略) 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2.6供应商应具备:必须具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注意: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的递交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日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文件需密封送达。接受邮寄,以采购方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恕不接受,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4、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吉林分公司
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物流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女士,0431-*、*
EMAIL: *@*sair.com
5、异议、 (略) 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龙嘉国际机场南航货运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石颖
联系电话:0431-*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 (略) 采购与资产管理部
联系地址: (略) 航云街27号
联系人:王先生,02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价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报价。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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