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十七批公告】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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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十七批公告】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

【2022年第十七批公告】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

下列机动车临近使用期限已不足1年。使用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让或转出登记地所属地级行政区域。


附件: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清单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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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十七批公告】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

下列机动车临近使用期限已不足1年。使用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让或转出登记地所属地级行政区域。


附件: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告知清单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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