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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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 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

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庆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江苏鸿成 (略) 受招标人凤庆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C*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001。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三)预算金额:*.00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的肉类、蔬菜、禽蛋类、配料等食材配送服务。

1.招标项目需求:

(1)蔬菜。蔬菜不论是配送企业自行采购或配送企业基地产出,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方可配送。

(2)鲜肉。配送的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两证一章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含非洲猪瘟血清检测合格报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猪肉上加盖合格章);猪肉需进行排酸,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其他鲜肉类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禽蛋类。鸡蛋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蛋壳要清洁完整,无污点、无破损、无变质,且每枚质量不得低于50克,外包装箱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商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储藏方法、保质期等相关内容。

(4)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等)等。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

2.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4.生鲜食材配送要求:

(1)县教育体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同时签订《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质量标准书》及《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廉政协议书》。

(2)配送企业接到学校食堂配送需求计划订单后,由配送企业分类采买采收,组织蔬菜分拣,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摘后极易失鲜,鲜活蔬菜需由企业员工分拣入筐后,按《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质量标准书》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再按照学校订单需求送往学校食堂。

(3)凡配送的生鲜食材必须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过磅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学校和配送企业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库。

(4)配送企业严禁采购配送国外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疫区的食材原料。

(5)配送企业严禁配送国家或相关主管行业部门明令禁止进校园的一切食材原料。

(6)配送价:配送价格包含生鲜食材的收购价格、分拣、损耗和运输搬运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等内容。

(7)配送企业使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为保证配送途中安全,配送车辆须由企业车辆组织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临时租用其他车辆。食材配送批次每周至少配送两次,或根据学校需求配送到各校点,800人以上的学校一天一配送或按学校需求配送。

(8)每批次配送的生鲜食材必须提供相应类别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整体投标报价不得拆分。

6.生鲜食材验收: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招标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企业配送到各校点。配送到校点前的所有保管、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配送企业承担。学校指定专人对配送企业所配送的生鲜食材按照合同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甄别、过秤、查验,验收合格后,有学校工作人员和配送企业配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库,不合格食材不予以签收。

7.配送企业必须按要求统一制作好配送验收单,配送验收单必须载明配送单位名称、配送人、验收人、配送日期、货物名称、货物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以便报账、核账、结算付款。配送清单一式四份,校点、中心学校(中学)、配送企业、县教育体育局各一份。每次食材配送到校点,学校工作人员和配送企业配送人员双方都要根据验收情况在配送清单上签字。

8.结算方式:货款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与配送企业结算。每月配送结束,配送企业按照《配送验收单》实际数量开具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提供验收单原件及配送统计表等相关支撑材料,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收到发票等相关材料后一周内将相应批次货款以转账支付的方式进行与供货企业结算(因上级补助资金不到位而延迟支付的情况除外,若补助资金不到位而影响付款日期延迟,不支付利息等相关费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肉类、蔬菜、食品等产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企业必须提供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企业必须提供近3年 (略) 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在“中国 (略)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二)地点: (略) ( (略) )

(网址:http://**:8001/#/homePage)。

(三)方式: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登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进行 (略) 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1.注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 (略) 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 (略) 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本 (略) 上开标的方式,请所有潜在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并仔细阅读《 (略) 公共 (略) 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2. (略) 上远程解密、开标:投标 (略) (略) ,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略) 上解密工作,若出现无法解密情况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接到系统下达的电子签名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操作的,视为对本次开标全过程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 (略) 服务热线:010-*,QQ:*。

3.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云南省 (略) 》。

(二)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发布。

(三)监督电话:凤庆县财政局:088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普智军

联系电话: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 (略)

联系人:吴鲜春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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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 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2022-09-28 15:53:58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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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 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

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庆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江苏鸿成 (略) 受招标人凤庆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C*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C*001。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三)预算金额:*.00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的肉类、蔬菜、禽蛋类、配料等食材配送服务。

1.招标项目需求:

(1)蔬菜。蔬菜不论是配送企业自行采购或配送企业基地产出,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方可配送。

(2)鲜肉。配送的猪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宰杀加工,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两证一章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含非洲猪瘟血清检测合格报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猪肉上加盖合格章);猪肉需进行排酸,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后方可配送。其他鲜肉类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执行。

(3)禽蛋类。鸡蛋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蛋壳要清洁完整,无污点、无破损、无变质,且每枚质量不得低于50克,外包装箱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商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储藏方法、保质期等相关内容。

(4)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等)等。调味品、干货(食盐、味精、酱油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

2.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4.生鲜食材配送要求:

(1)县教育体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同时签订《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质量标准书》及《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廉政协议书》。

(2)配送企业接到学校食堂配送需求计划订单后,由配送企业分类采买采收,组织蔬菜分拣,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摘后极易失鲜,鲜活蔬菜需由企业员工分拣入筐后,按《学校食堂生鲜食材配送质量标准书》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再按照学校订单需求送往学校食堂。

(3)凡配送的生鲜食材必须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过磅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学校和配送企业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库。

(4)配送企业严禁采购配送国外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疫区的食材原料。

(5)配送企业严禁配送国家或相关主管行业部门明令禁止进校园的一切食材原料。

(6)配送价:配送价格包含生鲜食材的收购价格、分拣、损耗和运输搬运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等内容。

(7)配送企业使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为保证配送途中安全,配送车辆须由企业车辆组织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临时租用其他车辆。食材配送批次每周至少配送两次,或根据学校需求配送到各校点,800人以上的学校一天一配送或按学校需求配送。

(8)每批次配送的生鲜食材必须提供相应类别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项目整体投标报价不得拆分。

6.生鲜食材验收: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招标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企业配送到各校点。配送到校点前的所有保管、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配送企业承担。学校指定专人对配送企业所配送的生鲜食材按照合同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质量甄别、过秤、查验,验收合格后,有学校工作人员和配送企业配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登记入库,不合格食材不予以签收。

7.配送企业必须按要求统一制作好配送验收单,配送验收单必须载明配送单位名称、配送人、验收人、配送日期、货物名称、货物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要素,以便报账、核账、结算付款。配送清单一式四份,校点、中心学校(中学)、配送企业、县教育体育局各一份。每次食材配送到校点,学校工作人员和配送企业配送人员双方都要根据验收情况在配送清单上签字。

8.结算方式:货款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与配送企业结算。每月配送结束,配送企业按照《配送验收单》实际数量开具云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提供验收单原件及配送统计表等相关支撑材料,凤庆县教育体育局收到发票等相关材料后一周内将相应批次货款以转账支付的方式进行与供货企业结算(因上级补助资金不到位而延迟支付的情况除外,若补助资金不到位而影响付款日期延迟,不支付利息等相关费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肉类、蔬菜、食品等产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企业必须提供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企业必须提供近3年 (略) 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六)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在“中国 (略)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二)地点: (略) ( (略) )

(网址:http://**:8001/#/homePage)。

(三)方式: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登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进行 (略) 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 (略) )(网址:http://**:8001/#/homePage)。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1.注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 (略) 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 (略) 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本 (略) 上开标的方式,请所有潜在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并仔细阅读《 (略) 公共 (略) 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2. (略) 上远程解密、开标:投标 (略) (略) ,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略) 上解密工作,若出现无法解密情况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接到系统下达的电子签名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操作的,视为对本次开标全过程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 (略) 服务热线:010-*,QQ:*。

3.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体:《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云南省 (略) 》。

(二)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发布。

(三)监督电话:凤庆县财政局:0883—*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普智军

联系电话: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 (略)

联系人:吴鲜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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