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交易公告]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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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8,*

最高限价:8,*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清单

(1) 本项目要求提供设备监测数据服务,要求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观站(PM2.5、PM10、SO2、NO2、CO、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10台,车载微观站(PM2.5、PM10、温度、湿度)20台,扬尘噪声监测站(PM2.5、PM10、TSP、噪声)10台。

(2) 本项目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服务,对接现有各类系统数据,并做数据治理,为后期数据分析及一张图展示提供数据支撑。根据需求,提供常规分析报告、月报、实时分析报告。

(3) 本项目要求提供大气污染物预测溯源模型服务,实现快速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4) 本项目要求提供生态环境一张图,整 (略) 数据,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国控站,省控站数据、工地监控视频,网格化数据。且预留接口,接入后续的黑烟车、企业用电等系统数据,在平台统一进行展示及分析。

(5) 本项目要求提供现场驻场2名数据分析人员,用于日常溯源分析,污染分析管控建议。2名现场运维人员用于保证设备正常运转。1名项目经理负责沟通协调现场情况。 (略) 技术专家指导现场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增派技术团队进驻现场,保证在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既定工作。

(6) 本项目要求提供现场建设指挥中心。

(7) 本项目 (略) 提供2次的颗粒物源解析服务、2次VOCs组分源解析走航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提供分析报告,共提供4份(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3.项目预算

项目总体预算为*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获取视频会议I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认真阅读《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并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2022年11月2日16:00时前将备份文件邮寄到辽宁茂 (略) 。(邮寄地址: (略) 白 (略) 61-48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及远程解密,会议号及入会密码开标前通知,解密电子文件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文 (略) 19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茂 (略)

地址: (略) 白 (略) 61-48号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丽

电 话:0419-*


附件:


(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市大气污染源成因解析及治理攻坚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8,*

最高限价:8,*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清单

(1) 本项目要求提供设备监测数据服务,要求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观站(PM2.5、PM10、SO2、NO2、CO、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10台,车载微观站(PM2.5、PM10、温度、湿度)20台,扬尘噪声监测站(PM2.5、PM10、TSP、噪声)10台。

(2) 本项目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数据中心服务,对接现有各类系统数据,并做数据治理,为后期数据分析及一张图展示提供数据支撑。根据需求,提供常规分析报告、月报、实时分析报告。

(3) 本项目要求提供大气污染物预测溯源模型服务,实现快速大气污染成因分析。

(4) 本项目要求提供生态环境一张图,整 (略) 数据,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国控站,省控站数据、工地监控视频,网格化数据。且预留接口,接入后续的黑烟车、企业用电等系统数据,在平台统一进行展示及分析。

(5) 本项目要求提供现场驻场2名数据分析人员,用于日常溯源分析,污染分析管控建议。2名现场运维人员用于保证设备正常运转。1名项目经理负责沟通协调现场情况。 (略) 技术专家指导现场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增派技术团队进驻现场,保证在建设期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既定工作。

(6) 本项目要求提供现场建设指挥中心。

(7) 本项目 (略) 提供2次的颗粒物源解析服务、2次VOCs组分源解析走航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提供分析报告,共提供4份(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3.项目预算

项目总体预算为*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获取视频会议I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认真阅读《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并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2022年11月2日16:00时前将备份文件邮寄到辽宁茂 (略) 。(邮寄地址: (略) 白 (略) 61-48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及远程解密,会议号及入会密码开标前通知,解密电子文件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线上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参加线上开标,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按时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进行结果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文 (略) 19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茂 (略)

地址: (略) 白 (略) 61-48号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丽

电 话: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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