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本比选项目为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津水名苑1#、2#、3#、9#楼及部分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2.3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内容完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6比选范围: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 节能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拉拔试验、安 (略) 政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迎宾北大道金龙大厦A座9#楼6楼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须满足沧州疫情防控要求)
4.2 比选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注:领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比选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3比选文件 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30,地点: (略) 运河区迎宾北大道金龙大厦A座9#楼6楼会议室。(须满足沧州疫情防控要求)
5.2 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六、防疫要求
6.1为防止人员聚集,前往现比选场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数仅为1人。
6.2比选申请人在进入比选现场前需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电子行程卡、健康码,凡不如实报送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6.3不能按要求提交核酸证明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其中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的人员不能前往比选现场。
6.4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不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而中止服务。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址: (略) 高 (略) 沧州创基信息产业园7号楼
邮编:*
联 系 人:吕经理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吾悦广场S3楼6层606号
邮编:*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话:*
本比选项目为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李庄子安置区津水名苑1#、2#、3#、9#楼第三方工程检测。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津水名苑1#、2#、3#、9#楼及部分车库,总建筑面积约*㎡。
2.3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内容完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方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6比选范围: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 节能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拉拔试验、安 (略) 政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4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运河区迎宾北大道金龙大厦A座9#楼6楼办公室获取比选文件。(须满足沧州疫情防控要求)
4.2 比选申请人报名后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
注:领取比选文件时请携带比选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申请单位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4.3比选文件 6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30,地点: (略) 运河区迎宾北大道金龙大厦A座9#楼6楼会议室。(须满足沧州疫情防控要求)
5.2 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六、防疫要求
6.1为防止人员聚集,前往现比选场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数仅为1人。
6.2比选申请人在进入比选现场前需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电子行程卡、健康码,凡不如实报送行程,一经核实与疫情关联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6.3不能按要求提交核酸证明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比选。其中健康码和行程卡出现异常的人员不能前往比选现场。
6.4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积极配合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不能因疫情等不可抗力而中止服务。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址: (略) 高 (略) 沧州创基信息产业园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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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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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运河区吾悦广场S3楼6层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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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曹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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