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基坑支护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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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基坑支护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国旭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三次)

2、招标编号:偃建招(2022)24号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2)0217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34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 (略) 偃师区顾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国道310( (略) - (略) )、 (略) ( (略) -顾县镇政府)、 (略) ( (略) -国道310), (略) (略) 。本次基坑支护范围为检查井、工作井、接收井。

6、建设地点: (略) 偃师区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招标控制价:*.18元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工期:60日历天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06月(含)以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成立不到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企业 (略) 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略) 开标一室( (略)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 (略)

地 址:首阳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国旭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学子街 (略) 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603室

联 系 人:王辉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0月10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三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国旭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三次)

2、招标编号:偃建招(2022)24号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2)0217号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34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第四污水处理 (略) 基坑支护工程, (略) 偃师区顾 (略) ( (略) -污水处理厂)、国道310( (略) - (略) )、 (略) ( (略) -顾县镇政府)、 (略) ( (略) -国道310), (略) (略) 。本次基坑支护范围为检查井、工作井、接收井。

6、建设地点: (略) 偃师区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招标控制价:*.18元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工期:60日历天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06月(含)以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成立不到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企业 (略) 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略) 开标一室( (略)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 数字证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略)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 (略)

地 址:首阳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国旭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学子街 (略) 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603室

联 系 人:王辉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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