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邀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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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邀标公告

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邀标公告

招标编号:清城发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苏区广场边坡复绿工程监理根据清城发【2022】42号、53会议纪要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单:福建省冠成 (略) 福建 (略) 、福建世圣 (略) 、福建省 (略) 、中科 (略)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约*元。

三、监理服务费用:约5.*元(具体以预算财审后造价为基数,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规定计取)。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五、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理服务。

六、投标确认

你单位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10月13日下午5点30前以快递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7.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10月14日上午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7.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14日至10月1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7.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7.4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地址:清流 (略) 5幢

电话:059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略)

地 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 (略) 86幢联系电话:0598-*

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参加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邀标公告

招标编号:清城发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苏区广场边坡复绿工程监理根据清城发【2022】42号、53会议纪要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单:福建省冠成 (略) 福建 (略) 、福建世圣 (略) 、福建省 (略) 、中科 (略)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约*元。

三、监理服务费用:约5.*元(具体以预算财审后造价为基数,按清城投【2019】26号文规定计取)。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苏区广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五、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理服务。

六、投标确认

你单位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10月13日下午5点30前以快递扫描发送至邮箱(*@*q.com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7.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10月14日上午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7.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14日至10月1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7.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7.4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 (略) 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地址:清流 (略) 5幢

电话:059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略)

地 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 (略) 86幢联系电话:0598-*

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参加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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