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 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元 最高限价:2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本工程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供应商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供应商须在《 (略) (略) 》http://www.ccgp-http://**/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到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以邮件方式: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26.com(邮件主题为:TJBHJ-2022-1001+投标项目名称+报名单位),代理单位收到邮件并核实后发放文件。接收时间:2022-10-11到 2022-10-18,每日上午09:00--下午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 9 号 联系方式:唐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 (略) 2022年10月11日 |
(略) 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略) 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J-2022-1001 项目名称:公安宁河分局板桥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元 最高限价:2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本工程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供应商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供应商须在《 (略) (略) 》http://www.ccgp-http://**/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到 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文件获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以邮件方式: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26.com(邮件主题为:TJBHJ-2022-1001+投标项目名称+报名单位),代理单位收到邮件并核实后发放文件。接收时间:2022-10-11到 2022-10-18,每日上午09:00--下午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 9 号 联系方式:唐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 (略) 758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 (略) 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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