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2021年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2022-10-1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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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2021年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2022-10-1216:08

批准结果信息
(略) 水利局关于2020年-2021年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10-12 16:08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2021年我局接受了1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108号

邮  编:*

附件: (略) 水利局2020年-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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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水利局关于2020年-2021年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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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2021年我局接受了1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略) 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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