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市场化选聘眉山市利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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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市场化选聘眉山市利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

2022-10-27 18:00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 (略) (略) 执行董事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市利民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 (略)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国有资本 (略) 三级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医疗废物的收运与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和管护、车辆租赁等。

二、选聘岗位

(略) (略) 执行董事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职业素养;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熟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推动企业发展有成功经验;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有较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工商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

3.熟悉危废、固废处置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5年及以上危废、固废处置企业高管任职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任职经历;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 (略)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四)需特别说明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被聘任的,须自行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组织人事关系应转入企业;

2.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7日(共15天)。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 (略) 国有资本 (略) 网站(http://**)、 (略) (http://**)上投递简 (略) (略)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地址: (略) 东坡 (略) 168号211办公室)。

4.网络报名邮箱:*@*q.com

5.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现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

(3)充分体现本人能力、业绩和品行的自述材料;

(4)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网络报名的先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 (略) (略) 进行复审。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经审议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名单。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履历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执行把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经相关程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公示。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公司根据情况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五)实地考察和背景调查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六)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等相关情况,公司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期为3年,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五、薪酬待遇

(略) 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七、其他

选聘工作咨询电线:028-*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28-*

未尽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个人承诺书


2022-10-27 18:00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 (略) (略) 执行董事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略) (以下简称“市利民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 (略) (略) 全资子公司, (略) 国有资本 (略) 三级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医疗废物的收运与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和管护、车辆租赁等。

二、选聘岗位

(略) (略) 执行董事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职业素养;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精神,熟悉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推动企业发展有成功经验;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有较强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工商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

3.熟悉危废、固废处置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5年及以上危废、固废处置企业高管任职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任职经历;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 (略)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7.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四)需特别说明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被聘任的,须自行放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组织人事关系应转入企业;

2.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7日(共15天)。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 (略) 国有资本 (略) 网站(http://**)、 (略) (http://**)上投递简 (略) (略)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地址: (略) 东坡 (略) 168号211办公室)。

4.网络报名邮箱:*@*q.com

5.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现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

(3)充分体现本人能力、业绩和品行的自述材料;

(4)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网络报名的先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 (略) (略) 进行复审。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经审议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名单。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履历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履历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执行把控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形象、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情况,经相关程序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并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公示。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公司根据情况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五)实地考察和背景调查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六)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等相关情况,公司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聘期为3年,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五、薪酬待遇

(略) 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七、其他

选聘工作咨询电线:028-*

选聘工作监督电话:028-*

未尽 (略) (略) 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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