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处机关院内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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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处机关院内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 (略) 内设施维修改造已经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吴中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 (略) 内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占地约 *㎡,总建筑面积约3900㎡。工程总投资金额:*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⑴新建土建范围:新建配电房,建筑面积66.51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60.81平方米;室外电梯、围墙等。⑵室内装饰范围:2号楼西侧房屋1-3层楼地面、墙柱面、天棚装饰、窗户拆除更换、墙体拆除新建等。⑶屋面外立面改造如下:1-3号楼瓦屋面翻新、5号楼屋面防水及构造铲除更新、1-5号楼和车库外墙面翻新,玻璃幕墙拆除更新等。⑷安装工程范围:2号楼西侧房屋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⑷景观范围如下: (略) 、停车位、景观铺装及景观小品。⑸绿化范围如下:红线内乔灌木种植,移植。⑹拆除范围如下:①拆除现有传达室。②拆除电动车车棚。③拆除3号楼东侧接建部分。④拆除3号西北向单层简易房。⑤原配电房6号楼整体拆除。⑥住宅楼北侧车库,拆除西侧一间。⑦东侧南侧围墙及标识墙拆除。⑧拆除现有景观亭一座。⑺大门处围墙至人行道工程:人行道板拆除并新建,机非隔离护栏拆除, (略) 灯、天眼,新增交通标志牌,擦除及施划交通标线和隔离软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67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1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4月底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2023年5月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景观绿化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元的施工经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景观绿化业绩项目,只计单项合同中景观绿化业绩部分总金额(提供景观绿化业绩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 (略)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 (略)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略) 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 (略)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江苏省 (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投标人使用单位 (略)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 (略) 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 (略) —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若踏勘现场,需提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7 月至2022年9 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A:最高投标限价;

Q1:70%;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8分;2.报价:55分;3.单位业绩:3分;4.企业资信: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38分)

1.1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6分)。其中工场布置合理3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2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其中计划合理2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3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其中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4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施工方法合理、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5土建施工及装修装饰

土建施工及装修装饰(6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工艺先进、合理、详细的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6景观及园林工程

景观及园林工程最高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7材料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2分),其余适当扣分。

使用的主要材料品牌、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较好的得3分, 其余适当扣分。

1.8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9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55分的基础上扣0.3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2.2.4(3)

三、单位业绩(3分)

单位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景观绿化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元的施工经历。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景观绿化业绩项目,只计单项合同中景观绿化业绩部分总金额(须提供景观绿化业绩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业主证明材料),有一个不得分,一个基础上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2.4(4)

四、企业资信(4分)

企业资信(4分)

企业资信等级3A的得1分(附金融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①江苏省公共 (略) ;②江苏省 (略) ;③ (略)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吴中 (略) 24号

联 系 人:罗 捷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

联 系 人:*超、张琳

电 话:025-*

传 真:025-*

电子邮件:*@*q.com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 (略) 内设施维修改造已经江苏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吴中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 (略) 内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占地约 *㎡,总建筑面积约3900㎡。工程总投资金额:*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⑴新建土建范围:新建配电房,建筑面积66.51平方米;新建门卫,建筑面积60.81平方米;室外电梯、围墙等。⑵室内装饰范围:2号楼西侧房屋1-3层楼地面、墙柱面、天棚装饰、窗户拆除更换、墙体拆除新建等。⑶屋面外立面改造如下:1-3号楼瓦屋面翻新、5号楼屋面防水及构造铲除更新、1-5号楼和车库外墙面翻新,玻璃幕墙拆除更新等。⑷安装工程范围:2号楼西侧房屋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及空调工程,室外景观照明工程。⑷景观范围如下: (略) 、停车位、景观铺装及景观小品。⑸绿化范围如下:红线内乔灌木种植,移植。⑹拆除范围如下:①拆除现有传达室。②拆除电动车车棚。③拆除3号楼东侧接建部分。④拆除3号西北向单层简易房。⑤原配电房6号楼整体拆除。⑥住宅楼北侧车库,拆除西侧一间。⑦东侧南侧围墙及标识墙拆除。⑧拆除现有景观亭一座。⑺大门处围墙至人行道工程:人行道板拆除并新建,机非隔离护栏拆除, (略) 灯、天眼,新增交通标志牌,擦除及施划交通标线和隔离软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67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11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4月底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2023年5月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景观绿化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元的施工经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景观绿化业绩项目,只计单项合同中景观绿化业绩部分总金额(提供景观绿化业绩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因素和标准:/。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 (略)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 (略)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略) 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 (略)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登*江苏省 (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投标人使用单位 (略)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 (略) 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 (略) —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若踏勘现场,需提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成员)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主要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组织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2年7 月至2022年9 月之内全部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B:投标人有效报价(此处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平均值。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被剔除的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作否决投标处理),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其中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85%。

A:最高投标限价;

Q1:70%;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8分;2.报价:55分;3.单位业绩:3分;4.企业资信:4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38分)

1.1施工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6分)。其中工场布置合理3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2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其中计划合理2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3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2分)。其中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4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施工方法合理、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5土建施工及装修装饰

土建施工及装修装饰(6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工艺先进、合理、详细的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6景观及园林工程

景观及园林工程最高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7材料

工程原材料(包括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等)、成品半成品、中间产品的合格性进行抽检的保证及措施可行(2分),其余适当扣分。

使用的主要材料品牌、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较好的得3分, 其余适当扣分。

1.8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

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9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措施可行(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5分)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以上的,每高1%,在55分基础上扣0.5分;

100%以下的,每低1%,在55分的基础上扣0.3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2.2.4(3)

三、单位业绩(3分)

单位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景观绿化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元的施工经历。单项合同业绩中,如果不是纯景观绿化业绩项目,只计单项合同中景观绿化业绩部分总金额(须提供景观绿化业绩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业主证明材料),有一个不得分,一个基础上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2.2.4(4)

四、企业资信(4分)

企业资信(4分)

企业资信等级3A的得1分(附金融或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 (略) 站发布:①江苏省公共 (略) ;②江苏省 (略) ;③ (略)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太湖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吴中 (略) 24号

联 系 人:罗 捷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 编:*

联 系 人:*超、张琳

电 话:025-*

传 真:025-*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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