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漳港街道环境空气城市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报告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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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漳港街道环境空气城市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报告询价采购公告

为更加客观反映漳港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就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二、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相关要求,编制单位应在漳港街道辖区选取至少3个能代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点(含对原漳港街道点位开展评价),推荐能够代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点位, (略) 长乐区 (略) 评价点(原漳港街道点位)点位调整报告。

1.成果要求

评估总报告、监测报告(各点位监测时间应不少于连续7天)、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2.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验收要求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审查。

4.后期服务

中标的技术服务单位应为后期我区开展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搬迁调整专项评估的编制工作无偿提供协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3.近五年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考核不合格等不良记录(以环保部数据中心查询记录为准)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4.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应具有福建省内相关生态环境规划或环境调查项目相关业绩。

四、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元。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近五年未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考核不合格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5.企业CMA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专家审查意见等);

7.报价单(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发现以上文件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以废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投标文件直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林女士收( (略) 长乐 (略) 12号410室,电话:059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材料,需投标人到现场进行开标;

2.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00;

3.开标评标地点: (略) 长乐 (略) 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为更加客观反映漳港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就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调整专项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二、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相关要求,编制单位应在漳港街道辖区选取至少3个能代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点(含对原漳港街道点位开展评价),推荐能够代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点位, (略) 长乐区 (略) 评价点(原漳港街道点位)点位调整报告。

1.成果要求

评估总报告、监测报告(各点位监测时间应不少于连续7天)、现场调查影像资料。

2.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验收要求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审查。

4.后期服务

中标的技术服务单位应为后期我区开展漳港街道 (略) 评价点位搬迁调整专项评估的编制工作无偿提供协助。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3.近五年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考核不合格等不良记录(以环保部数据中心查询记录为准)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4.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5.应具有福建省内相关生态环境规划或环境调查项目相关业绩。

四、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元。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略) 的信用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近五年未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考核不合格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5.企业CMA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专家审查意见等);

7.报价单(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若发现以上文件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以废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格审查材料,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投标文件直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林女士收( (略) 长乐 (略) 12号410室,电话:059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材料,需投标人到现场进行开标;

2.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00;

3.开标评标地点: (略) 长乐 (略) 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略) 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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