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丁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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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丁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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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丁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2-10-14 23:08: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2-10-17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10-19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
标包名称: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dx-2022-*),比选人为 (略) 海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

本项目需配合*桥皇岗太平寺全千兆室外AP服务6套,室内AP服务8套,千兆8+2口POE交换机服务2套,千兆5口POE交换机服务1套,全千兆企业级AC控制器服务1套,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千兆单模双纤光收发2对。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IP微波”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验收后提供1年的保修期。

1.4 地点:浙江嘉兴海宁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一家中选人。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53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需具备至少1个微波类项目案例。(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无线wifi覆盖服务类项目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址: (略) (略) 159号2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通过提交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 比选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59号2楼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7.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略) 海宁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略) 159号2楼

邮编:*

联系人: 凌国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人:: (略) 海宁分公司(盖章)

2022 年 10 月 14 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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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丁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2-10-14 23:08: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2-10-17 09:0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10-19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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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标包: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
标包名称: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dx-2022-*),比选人为 (略) 海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海宁 (略) *桥皇岗太平寺无线wifi覆盖服务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采购。

本项目需配合*桥皇岗太平寺全千兆室外AP服务6套,室内AP服务8套,千兆8+2口POE交换机服务2套,千兆5口POE交换机服务1套,全千兆企业级AC控制器服务1套,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千兆单模双纤光收发2对。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IP微波”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元(含税),支出类型为成本性预算。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验收,验收后提供1年的保修期。

1.4 地点:浙江嘉兴海宁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一家中选人。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53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需具备至少1个微波类项目案例。(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提供框架关键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总价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为无线wifi覆盖服务类项目的,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进行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址: (略) (略) 159号2楼。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通过提交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 比选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09时30分。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159号2楼

5.3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7. 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 (略) (CTSC)(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略) 海宁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略) 159号2楼

邮编:*

联系人: 凌国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89.cn

比选人:: (略) 海宁分公司(盖章)

2022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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