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樱桃预冷设备(预冷机)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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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樱桃预冷设备(预冷机)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樱桃预冷设备(预冷机)购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具有生产设备的能力,且制定了《樱桃预冷设备》营业执照、、生产设备、企业标准,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设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经二次公开发布磋商文件,只有 (略) 一家供应商响应,采购失败。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选定供应商 (略) 具有生产樱桃预冷设备的专业能力,具备完善的企业标准,能够完全响应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同意 (略) 拟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论证专家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龙口经济开 (略) 北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吉文峰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韩玲河南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谭唯中建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上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止,征求意见期限为 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新安县财政局
地址:城 (略) 2号
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大 (略) 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樱桃预冷设备(预冷机)购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具有生产设备的能力,且制定了《樱桃预冷设备》营业执照、、生产设备、企业标准,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设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经二次公开发布磋商文件,只有 (略) 一家供应商响应,采购失败。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选定供应商 (略) 具有生产樱桃预冷设备的专业能力,具备完善的企业标准,能够完全响应本次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同意 (略) 拟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论证专家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略)
2.地址: (略) 龙口经济开 (略) 北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吉文峰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韩玲河南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谭唯中建 (略) 高级工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2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23时59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上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止,征求意见期限为 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6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新安县财政局
地址:城 (略) 2号
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 (略) 西工区王城大 (略) 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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