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昌林路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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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昌林路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8008/8018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 (略) 6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老师石老师,021-*-8008/8018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国内标).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9、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级资质;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具有良好的业绩情况;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5. 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级资质。
  • 注: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至上海 (略) (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静 (略) 630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联系方式:黄老师石老师,021-*-8008/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石老师

电 话:  021-*-8008/80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9日14: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石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1-*-8008/8018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 (略) 6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老师石老师,021-*-8008/8018
附件:
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登记表(国内标).docx

项目概况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S

项目名称: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9、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级资质;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具有良好的业绩情况;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需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
  5. 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级资质。
  • 注: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至上海 (略) (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静 (略) 630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 (略) 380号11楼            

联系方式:黄老师石老师,021-*-8008/8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石老师

电 话:  021-*-8008/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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