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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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F-2022-016

项目名称: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
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详见采购文件3,*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本公司注册且无在建工程;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 (略) (http://**) (略) 场监 (略) ”可查询;3-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雁塔 (略) 101号亚朵酒店6楼(共语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雁塔 (略) 101号亚朵酒店6楼(共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行程码接种码检查、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每个供应商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

3、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进场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合同履行期限以本条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

地址:大王梧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中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立中 (略)

电话:*

陕西立中 (略)

2022年10月20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F-2022-016

项目名称: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
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详见采购文件3,*自进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本公司注册且无在建工程;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 (略) (http://**) (略) 场监 (略) ”可查询;3-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7月01日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3-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飞灰临时堆放库房工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雁塔 (略) 101号亚朵酒店6楼(共语会议室)

开标地点: (略) 雁塔 (略) 101号亚朵酒店6楼(共语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行程码接种码检查、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每个供应商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人。

3、请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进场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合同履行期限以本条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所

地址:大王梧南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中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 (略) 雁塔区南飞鸿广场5幢1单元5层5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立中 (略)

电话:*

陕西立中 (略)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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