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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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邮政网

  项目编号:R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

  2.2 采购内容: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4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规经营主体。要求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经营销售文化类创意产品(包括不限于贵金属各类材质出版物、电子产品等)、日用百货、邮票类等证、卡、券、办公用品生产制作;具有娱乐文体、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承办等资质;具有媒体服务、服务咨询、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提供相应产品服务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含有包含以上营业范围内部分资质的独立个体法人。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3.1资格条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原件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4.2、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获取招标文件,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3、为应对疫情防控, (略) 以外地区投标人可采取线上登记方式。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正文中标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投标人自负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或材料发送较晚无法在登记截至时间前完成报名登记流程而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的全部后果。

  4.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方网站(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451-*

  8.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

  (1)账户名称:黑龙江 (略)

  (2)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和平支行

  (3)行号:*

  (4)账号:*5826

,黑龙江, (略) ,南岗区,香坊区,哈尔滨,0451-

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邮政网

  项目编号:R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项目

  2.2 采购内容:新媒体线上、线下业务及创新型文创产品项目研发合作厂家入围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4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规经营主体。要求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经营销售文化类创意产品(包括不限于贵金属各类材质出版物、电子产品等)、日用百货、邮票类等证、卡、券、办公用品生产制作;具有娱乐文体、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承办等资质;具有媒体服务、服务咨询、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互联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同时提供相应产品服务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含有包含以上营业范围内部分资质的独立个体法人。

  3.1.1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为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3.1资格条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原件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4.2、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获取招标文件,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3、为应对疫情防控, (略) 以外地区投标人可采取线上登记方式。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正文中标明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投标人自负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或材料发送较晚无法在登记截至时间前完成报名登记流程而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的全部后果。

  4.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官方网站(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邮政街18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451-*

  8.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

  (1)账户名称:黑龙江 (略)

  (2)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和平支行

  (3)行号:*

  (4)账号:*5826

,黑龙江, (略) ,南岗区,香坊区,哈尔滨,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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