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黑龙江省北龙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黑龙江省 (略) (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 (略) 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000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表
1.4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附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数量,并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1.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生产,累计支付70%货款发货,检验合格调试完毕后累计支付95%货款,预留5%的质保金,在交工投入使用后1年支付剩余预留5%质保金,意向供应商需全额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供货地点:黑龙 (略)
1.7供货期限:按签订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开始供货,供货进度保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8收货检验方式:按设计重量及设计标准验收收货(采购人现场检测核算尺寸及重量,并进行质量检验),随车附带货物清单及出厂合格证、材质单等资料
1.9质量标准: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10质保期:2年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3,*(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整)(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车道控制器、ETC门架系统精确匹配设备、室外一体化机柜、CPC卡高速发卡机、外廓尺寸自动检测设备,意向供应商须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须具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记录)(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4.7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9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14时3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 (略) ”(http://**)本次询比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
5.3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4)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
(5)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审核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电汇。
6.2采购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
6.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 (略) (http://**)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投标无效,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无息返还。
(4)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七、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7.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7.2项目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7.3开标地点: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
7.4开标方式:鉴于目前各省防疫政策不同本次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评标方式。
7.5文件递交: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黑龙江省 (略) (http://**),纸质版响应文件递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逾期送达将予拒收。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
依据评标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预中标供应商。
九、声明
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询比公告、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询比公告、询比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询比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 (略) (http://**)”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址: (略) 松 (略) 169号
联 系 人:那部长
联系电话:*
询比公告
黑龙江省 (略) (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 (略) 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GG-ZC-*-000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 (略) 佳木斯大桥项目(收费设备部分)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表
1.4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附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数量,并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1.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材料预付款生产,累计支付70%货款发货,检验合格调试完毕后累计支付95%货款,预留5%的质保金,在交工投入使用后1年支付剩余预留5%质保金,意向供应商需全额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6供货地点:黑龙 (略)
1.7供货期限:按签订采购合同要求时间开始供货,供货进度保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8收货检验方式:按设计重量及设计标准验收收货(采购人现场检测核算尺寸及重量,并进行质量检验),随车附带货物清单及出厂合格证、材质单等资料
1.9质量标准: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10质保期:2年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3,*(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整)(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车道控制器、ETC门架系统精确匹配设备、室外一体化机柜、CPC卡高速发卡机、外廓尺寸自动检测设备,意向供应商须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生产商须提供生产商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须具备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5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记录)(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
4.7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9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14时30分至2022年10月2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 (略) ”(http://**)本次询比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已审核入驻的供应商报名时一定要预留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如未按要求提交,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
5.3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4)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近3年内无因质量和其他原因造成退货、违约等不良行为;
(5)意向供应商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无失信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 (略) 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审核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电汇。
6.2采购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万元整)。
6.3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
6.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 (略) (http://**)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投标无效,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交工验收合格后给予无息返还。
(4)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七、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7.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7.2项目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
7.3开标地点: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
7.4开标方式:鉴于目前各省防疫政策不同本次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评标方式。
7.5文件递交:2022年10月28日14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黑龙江省 (略) (http://**),纸质版响应文件递 (略) 松北区世茂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逾期送达将予拒收。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
依据评标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预中标供应商。
九、声明
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询比公告、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询比公告、询比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询比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 (略) (http://**)”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 (略)
地址: (略) 松 (略) 169号
联 系 人:那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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