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外墙面维修等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外墙面维修等零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外墙面维修等零星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崇实楼”和“求实楼”外墙面维修(南立面走廊及楼梯间)、操 (略) 维修及重新刷漆出新、 (略) 牙更 (略) 牙、“求实楼”门前积水处理、围墙维修、会议室改造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 (略) 站(网址: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7.*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十灶初级中学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人:郑主任联 系 人:刘明芳 电 话:*电 话:0515- *,* 2022年10月21日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提供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且苏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学校,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未按要求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导致无法进入开标会议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