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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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08: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第一标段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第一标段,本工程建设 (略) 费县费县大田庄乡,工程内容包含砌筑毛石挡墙,石板路铺装、石台阶铺装、混凝土路面、仿木栏杆、路灯安装、休息点、涵洞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45元。

2.2建设地点:费县大田庄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人: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9、代理机构:临沂 (略)

联系人:葛工

电话:*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08: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第一标段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大田庄乡健身步道项目工程第一标段,本工程建设 (略) 费县费县大田庄乡,工程内容包含砌筑毛石挡墙,石板路铺装、石台阶铺装、混凝土路面、仿木栏杆、路灯安装、休息点、涵洞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45元。

2.2建设地点:费县大田庄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00时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0元,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7、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人: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9、代理机构:临沂 (略)

联系人: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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