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招标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红发改办[2021] 209号、红发改办[2021] 93号、红发改办[2021] 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HMS-2022-091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万元) :*元
5、最高限价 (万元) :*元
6、采购需求:
1、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科技推广措施。具体内容:(1)土壤改良工程对5个乡镇7个片区实施地力培肥,按亩均施用有机肥150kg,共施用有机肥4500t,由此实现对*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使土壤肥力达到当地中等水平以上。(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渠道取水口7座﹔新修农渠16条渠道,共计*.45m;新修渠道盖板600m;新修沉砂池19座;新修渠道跌水98处﹔新修挡墙14条,共3308.75m。( 3) (略) 工程 (略) 1条,共 1462.28m;新修田间道4条,共*.66m; (略) 涵管49道;错车道12个;道路跨渠盖板20m;新修涵洞5道。(4)科技推广措施:技术培训500人次。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壤检测按每2000亩取一处混合样,共计15处,以此判断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提升情况。
2、本项目修复高标准农田0.*亩,共1个片区。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对项目区农田实施地力培肥,按商品有机肥200kg/亩标准,有机质含量约为45%,含水率为20%,实现对0.*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整修农渠2条(其中:整修农渠-1全长为3040.91m,底宽0.5m,设计流量为0.16m3/s;整修农渠-2全长2004.40m,底宽0.5m,设计流量为0.17m3/s );新修跌水共14座,新修挡墙共计219.40m ; (略) 1条, (略) 总长3833.97m,错车道12个,涵管12个。技术培训500人次。实施前后土壤检测共计1处,检测次数共计2次。
3、建设高标准农田6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对项目区实施地力培肥,按商品有机肥200kg/亩标准,可实现对6100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新修农渠灌溉工程,灌溉面积为6100亩,新修农渠全长8164.12m(其中0.6m×0.6m渠道共计3077.17m,0.8m×0.8m渠道共计5086.95m),设计流量为0.22~0.42m3/s。流槽0.6*0.6m共计9座,0.8*0.8m共计15座,跌水0.6*0.6m共计9座,0.8*0.8m共计15座;新建挡墙86.95m,高5m,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技术培训500人次。实施前后土壤检测共计1处,检测次数共计2次。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招标人。
8、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9、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若为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评标 前由采购代理机 (略) 站进行查询, (略) 站查询截图,供评标 委员会审查)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类)。
2.2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磋商小组审查后存档,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组成员需专业配备齐全满足本工程检测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开标日期为2022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7月-2022年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6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保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磋商申请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 10 月24 日至2022年 10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磋商申请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到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领取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元) :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1 月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11 月 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7.1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7.2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 日下上午09:00时前。
7.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 .00元)
7.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红河铭盛 (略)
开户银行:红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2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红河铭盛 (略) 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
其他:本次公告在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联系人:李文昌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铭盛 (略)
地 址: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联系人:许忠丽
联系方式:*
2022年10月 24 日
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招标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红发改办[2021] 209号、红发改办[2021] 93号、红发改办[2021] 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广大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HMS-2022-091
2、项目名称: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2020年洪涝灾区高标准农田修复项目、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万元) :*元
5、最高限价 (万元) :*元
6、采购需求:
1、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科技推广措施。具体内容:(1)土壤改良工程对5个乡镇7个片区实施地力培肥,按亩均施用有机肥150kg,共施用有机肥4500t,由此实现对*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使土壤肥力达到当地中等水平以上。(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修渠道取水口7座﹔新修农渠16条渠道,共计*.45m;新修渠道盖板600m;新修沉砂池19座;新修渠道跌水98处﹔新修挡墙14条,共3308.75m。( 3) (略) 工程 (略) 1条,共 1462.28m;新修田间道4条,共*.66m; (略) 涵管49道;错车道12个;道路跨渠盖板20m;新修涵洞5道。(4)科技推广措施:技术培训500人次。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壤检测按每2000亩取一处混合样,共计15处,以此判断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提升情况。
2、本项目修复高标准农田0.*亩,共1个片区。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对项目区农田实施地力培肥,按商品有机肥200kg/亩标准,有机质含量约为45%,含水率为20%,实现对0.*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整修农渠2条(其中:整修农渠-1全长为3040.91m,底宽0.5m,设计流量为0.16m3/s;整修农渠-2全长2004.40m,底宽0.5m,设计流量为0.17m3/s );新修跌水共14座,新修挡墙共计219.40m ; (略) 1条, (略) 总长3833.97m,错车道12个,涵管12个。技术培训500人次。实施前后土壤检测共计1处,检测次数共计2次。
3、建设高标准农田61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对项目区实施地力培肥,按商品有机肥200kg/亩标准,可实现对6100亩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的全覆盖;新修农渠灌溉工程,灌溉面积为6100亩,新修农渠全长8164.12m(其中0.6m×0.6m渠道共计3077.17m,0.8m×0.8m渠道共计5086.95m),设计流量为0.22~0.42m3/s。流槽0.6*0.6m共计9座,0.8*0.8m共计15座,跌水0.6*0.6m共计9座,0.8*0.8m共计15座;新建挡墙86.95m,高5m,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技术培训500人次。实施前后土壤检测共计1处,检测次数共计2次。
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招标人。
8、服务期限: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9、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若为 (略)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评标 前由采购代理机 (略) 站进行查询, (略) 站查询截图,供评标 委员会审查)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磋商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类)。
2.2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磋商小组审查后存档,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组成员需专业配备齐全满足本工程检测需求及招标人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2.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开标日期为2022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7月-2022年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6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保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磋商申请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2年 10 月24 日至2022年 10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3、方式:磋商申请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到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领取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元) :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 11 月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 11 月 3 日上午 0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财政局一楼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7.1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7.2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 日下上午09:00时前。
7.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 .00元)
7.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红河铭盛 (略)
开户银行:红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2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红河铭盛 (略) 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
其他:本次公告在上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
联系人:李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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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红河铭盛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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