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县医院采购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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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县医院采购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XYYCG-2022-017

尊敬的供应商:

(略) 以邀请招标的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服务,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厂家为北京 (略) ,包含:医院综合运营 (略) 1套、 (略) 1套、医院物流管理系统1套、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1套。邀请单位:望海康信(北京) (略) 、北京上方 (略) 、河北 (略)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后)二 (略) 类似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至少1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3年

四、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所投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要求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服务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服务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 (略) 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商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6、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后)二 (略) 类似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至少1例)的合同;

(七)本次采购活动 (略) 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合同执行后6个月,支付金额为年中标价款的100%。

六、报价方式(现 (略) 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2022年10月27日14:30-15:30分时间段内,将报价函密封送 (略) 招采办。

(二)网上投标:投标人在2022年10月27日8:00-15:30分时间段内,将报价函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招采办邮箱,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邮箱地址:*@*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 (略) 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地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

(略)

2022年10月25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需求.docx

报价函.doc



项目编号:XYYCG-2022-017

尊敬的供应商:

(略) 以邀请招标的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服务,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厂家为北京 (略) ,包含:医院综合运营 (略) 1套、 (略) 1套、医院物流管理系统1套、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1套。邀请单位:望海康信(北京) (略) 、北京上方 (略) 、河北 (略)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后)二 (略) 类似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至少1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3年

四、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报价要求

1.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

2.所投报价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要求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3.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所有参数均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承诺服务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所投服务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 (略) 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五)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六)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5. (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商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拿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

6、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以后)二 (略) 类似项目合作的成功案例(至少1例)的合同;

(七)本次采购活动 (略) 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合同执行后6个月,支付金额为年中标价款的100%。

六、报价方式(现 (略) 上投标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2022年10月27日14:30-15:30分时间段内,将报价函密封送 (略) 招采办。

(二)网上投标:投标人在2022年10月27日8:00-15:30分时间段内,将报价函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招采办邮箱,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邮箱地址:*@*63.com。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7日15时30分。

(四)开标地点: (略) 三楼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地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4-*

(略)

2022年10月25日

综合运营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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