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人工智能课程及学具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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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设备和部件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以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 (略) 岳麓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负责项目的实施。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3.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小时内响应。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需及时响应。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本项目按简易程序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 支付方式: (略) 岳麓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2.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3.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5.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送至采购人处核验,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汇报原件核查情况,提请废除其中标人资格。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所有设备和部件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采购计划明细列表以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 (略) 岳麓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负责项目的实施。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2.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
3.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小时内响应。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需及时响应。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本项目按简易程序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 支付方式: (略) 岳麓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2.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更高档次的不同品牌。
3.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5.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送至采购人处核验,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汇报原件核查情况,提请废除其中标人资格。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货物安装、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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