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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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8 17:10:57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
    公告期限: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略) 。
    2、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元。
    3、磋商内容: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软件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且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采用电子形式,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发至下述邮箱并电联后获取。邮箱:*@*63.com,联系电话:0574-*。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或事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不接受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在2022年11月8日13时30分前送(寄)达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略) (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接收人:吕莉,联系电话:*。若采用邮寄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邮寄发出后,及时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到达(确认收件)。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送(寄)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邮寄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及邮箱,组建供应商微信群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
    八、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1月8日13:30
    磋商地点: (略) (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评标室)。
    九、其他事项: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鄞州 (略) 2155号
    招标代理人: (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 (略) 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联系人:吕莉 吴健 杜宏发 周雨 王文波
    电话:0574-* *
    邮箱:*@*63.com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8 17:10:57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
    公告期限: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
    (略) (略) (略) 委托,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NBJX*C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略) (略) 。
    2、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元。
    3、磋商内容: (略) (略) 影像真伪鉴定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软件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且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采用电子形式,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发至下述邮箱并电联后获取。邮箱:*@*63.com,联系电话:0574-*。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或事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不接受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在2022年11月8日13时30分前送(寄)达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略) (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接收人:吕莉,联系电话:*。若采用邮寄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邮寄发出后,及时联系接收人员,提供邮寄相关信息,确保邮件能准时到达(确认收件)。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送(寄)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邮寄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及邮箱,组建供应商微信群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
    八、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1月8日13:30
    磋商地点: (略) (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评标室)。
    九、其他事项: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鄞州 (略) 2155号
    招标代理人: (略)
    招标代理人地址: (略) 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联系人:吕莉 吴健 杜宏发 周雨 王文波
    电话:0574-* *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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